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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设立职业(技能)资格刑初探
引用本文:莫晓宇. 我国刑法中设立职业(技能)资格刑初探[J]. 广西社会科学, 2004, 0(4): 107-109
作者姓名:莫晓宇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摘    要:禁止罪犯从事一定职业或技能的职业 (技能 )资格刑具有发挥双重预防、实现刑罚公正并体现轻刑化趋势的诸多功能。这一刑罚在我国也具有建立的必要性 ,因此 ,可在我国现有的对特定职业、技能资格进行处罚的法律、法规基础上建立起我国的职业 (技能 )资格刑 ,该刑种可设计为职业资格刑和技能资格刑两种 ,前者又分为专业型职业资格刑和防范型职业资格刑。

关 键 词:职业  技能  资格刑
文章编号:1004-6917(2004)04-0107-03
修稿时间:2003-10-20

A Comment of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Punishment of Qualification of Vocation and Ability in Chinese Criminal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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