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再论法律的原则
作者姓名:董玉庭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摘    要:成文法是为了防范人性弱点而设计的 ,是现代社会法律的主要存在形式。成文法在具有普遍性和确定性的优点的同时 ,也具备了自身难以克服的局限性 ,要克服成文法律的局限性必须实现严格规则与自由裁量的结合 ,法律原则在法律中的兴起是实现这种结合的最佳途径。另外 ,法律原则的效力包括效力范围、合法性及拘束力。

关 键 词:法律原则  严格规则  自由裁量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