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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滥用经理权的市场约束及其民法规制
引用本文:刘殿葵,廖焕国.论滥用经理权的市场约束及其民法规制[J].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0(3):345-349.
作者姓名:刘殿葵  廖焕国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经理权具有权力特征,容易遭到滥用。传统内部约束方法存在一定局限性,应发掘和适用市场外部竞争机制规制经理权滥用。经理权的市场约束机制应通过民事法予以规范化。

关 键 词:经理权  市场约束  民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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