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解除中的困境与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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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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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时满足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以及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三个条件。本文通过笔者近期承办的一起集体劳动争议,围绕上述三个解除条件进行讨论,并着重探讨在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及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提供本单位岗位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现实困境以及扩大解释协商变更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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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客观情况 重大变化 无法履行 关联企业 协商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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