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业态平台企业就业形态调查及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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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宪民,严波.互联网新业态平台企业就业形态调查及探析[J].中国劳动,2017(8):1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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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宪民 严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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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2.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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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研究课题"‘互联网+’背景下新业态企业就业形态变化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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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以对互联网新业态平台企业就业形态的调查为基础,分析了平台企业与劳务提供者之间多种关系并存的现状以及劳动关系向民事关系发展的趋势,发现民事关系在互联网新业态平台企业运行中更具灵活性、自主性等特征,梳理出传统劳动关系管理模式不适应平台企业就业形态变化的一些问题,提出应在尊重市场规律、支持新业态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引导、规范平台企业的各种用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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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互联网新业态平台 劳动关系 民事关系 界定标准 权益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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