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冲突解决从本质上看,是双方力量的一种对抗和博弈。为使自己在冲突中获胜,双方都会倾向于邀请、吸引或胁迫有利于自身力量提升的第三方介入。具体到政府介入的基层公共冲突中,基层公共事务管理者为推进冲突的解决,经常或软或硬地将冲突表达者的体制内亲属动员起来,使其介入到冲突事项中,并且以亲属的体制内利益为砝码,要求或劝导冲突表达者降低或转变诉求标的。亲属在此发挥了将体制内压力转移到体制外主体的载体功能,能够通过摸底儿、多元化利益满足、荣损与共等具体策略形成对冲突表达者的内在压力,从而打破僵局,促进公共冲突的解决。但这种方式在对环境的依赖性、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等方面也存在着广泛的质疑和批评,公共事务管理者在选用时必须十分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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