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人民团体的民主协商功能
作者单位:;1.信阳师范学院;2.信阳师范学院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3.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    要: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需要重视对人民团体民主协商功能的研究。我国的人民团体从一般意义上可归于群众团体或社会团体,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群众团体或社会团体,它具有政治性、群众性、组织性和统一战线的功能与属性。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民主实践中的一种创造,是党的统一战线政治实践发展的结晶,主要是一种实体性民主,具有人民性。当前,发挥好人民团体的民主协商功能,应当明确人民团体的政治功能;加强人民团体的社会服务性建设;丰富人民团体进行民主协商的内容,拓宽民主协商的渠道。

关 键 词:人民团体  协商民主  统一战线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