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法律性质诸论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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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芳.提单法律性质诸论评议[J].江西社会科学,2013(1):152-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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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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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上海 201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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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电子提单立法研究”(2012-Z-45-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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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提单法律性质是提单法律制度最基本的理论问题之一,对提单法律性质的界定,关乎提单立法的价值取向。而该问题在国内海商法界尚未达成共识,未形成定论,各位论者因其学术视角的选择不同、学术方法的运用有别,关于提单的法律性质可谓见仁见智,众说纷纭,由此所形成的流派、学说之多,蔚为壮观。因此,笔者通过对提单法律性质各种论点的评析,赞同"有价证券说",认为将提单法律性质界定为有价证券,是最能发挥提单经济功能、合乎提单本质的一种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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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提单 提单法律性质 海商法 有价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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