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TheHouseJu-diciaryCommittee)于1999年10月13日通过了《全球及全国商务电子签字法案》(TheElectronicSignaturesinGlobalandNation-alCommerce.‘E-SIGN'Act)。该委员会提出,各州在这个国家级的《电子签字法案》所颁布的各项适用规则生效之前,必须遵守此前通过的《电子交易统一法案(UniformElectronicTransactionsAct)》的规范标准。这个《电子签字法案》提供了跨州(跨国)商务场合中使用电子签字的法律基础。司法委员会通过的《电子签字法案》的目的是赋予电子签字、电子文件具有与现实中的实体签字、书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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