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农村水环境长期存在边治理、边衰退和地方政府监管乏力问题,通过广泛设立村级河长能促进农村水环境治理绩效的提升吗?基于黄河流域4省份实地调查数据,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实证检验村级河长的设立对农村水环境治理绩效的影响及机制,比较不同流域差异、地理区位及村庄规模下的组群差异。实证结果表明:村级河长的设立能够显著提升农村水环境治理绩效,对上游村庄、中小型村庄、近郊村的水环境治理绩效有显著的提升效应,且稳健性检验后结论依然成立。进一步的机制分析发现,村级河长有效治理的深层原因在于村庄内部知识资源、关系资源、动员能力发挥着中介效应,在政府纵向激励问责机制的驱动下村级河长通过资源整合与策略化动员,有效弥补自身治水资源不足的缺陷,避开低绩效陷阱,进而提升河长制在最后一公里的政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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