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上的判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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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英萍.我国历史上的判例制度[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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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英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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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判例,泛指可作先例据以决案的法院判决。判例法(Case law)是英美法系的主要渊源。它是根据以往法院和法庭对具体案件的判决所作的概括。其根本之处在于“把先前的判例看作一种规范,并且期望从中得到根据惯例应该、并在某些情况下必须遵循和适用的原则或规则”。①现代意义的判例制度源自西方,这是公认的,但就法律自身形成发展的历程来说,东西方法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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