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监护权判决的司法偏颇与匡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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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安徽大学法学院;2.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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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证调查表明,在子女监护权争夺时父母的意愿直接影响监护权归属、机械的平均分配主义等问题。子女监护人确立之所以出现这些偏颇,直接原因是没有形成专业化的家事司法梯队,没有设定标准化的判断基准;深层原因是男权、父母本位思想仍然在无形中发挥着作用。要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需要在立法中明确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将自由裁量的原则模式变为遵循实施细则的准则模式,构建子女监护权评估机制,形成四维的判断标准,增强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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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护权 儿童利益最大化 评估机制 四维标准 |
Judicial Bias and Correction of the Child Custody Judg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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