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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补充性管辖原则及其本土化
引用本文:陶阳,彭文华.论补充性管辖原则及其本土化[J].理论界,2004(5):101-102.
作者姓名:陶阳  彭文华
作者单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摘    要:补充性管辖原则是指当一国国内的司法系统不能正常、合理地运作,从而使得该国难以有效地对国际犯罪行使管辖权时,由国际刑事法院或国际法庭行使管辖权的管辖制度。区际刑事管辖冲突是指由于一国存在不同的社会制度、法律体系,导致不同地区在对同一犯罪行为行使管辖权时发生冲突。我国当前的刑事管辖冲突主要表现为大陆、香港和澳门三地区之间的刑事管辖冲突。补充性管辖原则的本土化是解决我国区际刑事管辖冲突的有效手段。

关 键 词:补充性管辖原则  管辖权  区际刑事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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