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筹资政策应当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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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广春.“一事一议”筹资政策应当取消[J].淮海文汇,2007(2):2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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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广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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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丰县顺河镇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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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内用于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改用“一事一议”的办法筹取。这项政策的实施,在保护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兴办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政策本身的缺陷和执行过程中的不规范,也引发了很多农民的怨言和不满;特别是在农业税取消后,已成为一些地方干群矛盾激化的焦点。笔者认为,现行的“一事一议”筹资政策与农民的意愿、公共财政的宗旨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已不相适应,应当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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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一事一议” 筹资政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村级公益事业 农村税费改革 农民利益 减轻农民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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