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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经籍志·史部》考误四则
引用本文:郭琳琳.《旧唐书·经籍志·史部》考误四则[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3(10):75-77.
作者姓名:郭琳琳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甘肃兰州730020
摘    要:《旧唐书·经籍志》载记失误颇多,后世已多有校补,本文就其史部再考四则。《旧唐书·经籍志·史部》"仪注类"著录有"《皇典》五卷,丘孝仲撰。""丘孝仲"应作"丘仲孚"。《旧唐书·经籍志·史部》"仪注类"著录有:"《书笔仪》二十一卷,谢朓撰。""谢朓"应作"谢朏"。《旧唐书·经籍志·史部》"杂传类"著录有:"《海岱志》十卷,崔蔚祖撰。""崔蔚祖"应作"崔慰祖"。《旧唐书·经籍志·史部》"杂谱牒类"著录有:"《裴氏家记》四卷,裴松之撰。""裴氏家记"应作"裴氏家传"。

关 键 词:《旧唐书·经籍志》  史部  勘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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