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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的通知
作者单位: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摘    要:川人社办发[2013]208号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24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在全省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要求,围绕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需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

关 键 词:高校毕业生  就业需要  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  贯彻落实  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  社会保障  创业培训  毕业生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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