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据能力意义上的关联性——以刑事诉讼为视角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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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奚玮 余茂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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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75 2.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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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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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将证据的关联性分为证据能力意义上的关联性与证明力意义上的关联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及立法价值,揭示了在诉讼程序的不同阶段对证据的关联性进行考察的不同侧重点.证据能力意义上的关联性,其功能重在限定证据调查的范围,以避免无此意义上的关联性之证据为审判人员所接触从而对案件裁判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此项功能的发挥以证据能力意义上的关联性之法定化和证据筛选程序之完善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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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关联性 证据能力 法定化 证据筛选程序 证据能力 意义 证据的关联性 刑事诉讼 视角 前提 完善 筛选程序 法定化 影响 裁判 案件 接触 审判人员 范围 证据调查 功能 重点 考察 诉讼程序 |
文章编号: | 1002-3240(2008)04-0068-05 |
修稿时间: | 2008-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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