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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批发企业区分销售对象有新招
引用本文:陈立渊,李世龙.商业批发企业区分销售对象有新招[J].中国统计,1988(3).
作者姓名:陈立渊  李世龙
作者单位:浙江省长兴县百货公司 (陈立渊),浙江省长兴县百货公司(李世龙)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政策的实行,市场经济日益活跃,横向经济联系不断加强,商业基层单位不断划小,独立核算企业相应增多,企业名称相似的情况也屡有发生,这给商业批发企业(尤其是县级批发企业)区分销售对象带来了很大困难。因为一般单看企业名称很难区分它的经济性质。例如:“××棉布商店”,究竟属于国营商业,还是集体商业?“××供销经理部”,究竟是属于供销社系统,还是属于乡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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