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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与区域经济集团之竞合关系探析
引用本文:陈爱蓓.WTO与区域经济集团之竞合关系探析[J].南京社会科学,2009(11).
作者姓名:陈爱蓓
作者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南京,210013 
基金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对策研究"(07FXB002)的课题成果之一 
摘    要:WTO将整合区域经济集团作为最惠国待遇的例外,制定了一系列特殊的法律规定,使区域集团的存在合法化.但是,由于制度链接的不足以及法律解释上的困难,WTO的多边主义和不歧视精神,遭遇区域集团的严厉挑战而无所作为.本文认为,WTO是经过广泛协商和理论验证的制度,本身具有合理性,作为规则导向型的体制,WTO需要将规范的作用提到首位,逐渐与区域集团在基本目标、贸易保护措施等方面,形成一种彼此尊重的竞合关系,开放的地区主义值得探索.

关 键 词:区域经济集团  自由贸易  竞合关系

An Analysis of the Competitive & Cooperative Relationship between WTO and the District Economy Group
Abstract:
Keywords:W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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