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力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性质问题,是社会主义经济研究中的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重要理论问题。搞清这个问题,有助于正确处理劳动者个人和社会之间以及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近年来,关于论述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力所有权的性质的文章很多,有的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力的所有权完全属于劳动者个人;有的认为部分属于个人,部分属于社会。我们认为,劳动力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有区别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而使用权则部分地属于社会。马克思曾指出:“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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