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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直接适用的法”在我国适用的对策
引用本文:王祥修.论“直接适用的法”在我国适用的对策[J].理论与现代化,2015(2).
作者姓名:王祥修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 201602
基金项目: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直接适用的法’在我国的适用研究”;项目
摘    要: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其国际私法立法中强化了强行法的规定。而在强行法中有一重要理论即"直接适用的法"。对于什么是"直接适用的法"学者们有着不同的理解与称谓。科学把握"直接适用的法"必须与冲突规范、强行法、国际统一实体私法、公共秩序、意思自治原则等加以区分。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虽对"直接适用的法"作了规定,但仍存在许多尚待完善之处。

关 键 词:直接适用的法  强行法  国际统一实体私法  法律适用法

On Countermeasures of "Directly Applicable Law" in China
Wang Xiangxiu.On Countermeasures of "Directly Applicable Law" in China[J].theory and moderization,2015(2).
Authors:Wang Xiangxiu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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