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哥德尔定理看法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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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辉,赵馨.从哥德尔定理看法学研究[J].社会科学家,2005(2):97-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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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辉 赵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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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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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哥德尔定理揭示了在形式系统中:第一,系统的完全性与一致性是难以兼容的;第二,系统的一致性在本系统内是无法得到证明的。这两个结论对于法学研究来说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它从逻辑哲学的角度解释了法学流派层出不穷的原因,解释了在法学研究中为什么应当把科学主义同人文主义结合起来,以及为什么要注重对“法学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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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哥德尔定理 不完全性 法学学 |
文章编号: | 1002-3240(2005)02-0097-04 |
修稿时间: | 2005年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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