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文化性格之比较——谈“情”与“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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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桂田.中西方文化性格之比较——谈“情”与“理”[J].殷都学刊,19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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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桂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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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古今中外,人之为人的最基本的人性是一样的,都有其喜怒哀乐感,都有其是非爱恶心。但是,由于地理环境、历史背景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如一对孪生兄弟因生活经历不同而形成不同性格一样,中西方文化从同一元点——人性出发,向着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形成了迥乎不同的两种文化性格。中西文化的差异,表现在深层次的文化精神方面,可概括为:中国人重伦理道德,西方人重民主科学;中国人讲义务,西方人讲权利;中国人以家族为本位,西方人以个人为本位;中国文化是艺术的和道德的;西方文化是科学的和法律的。作为文化精神外化的文化性格,中西方的区别归纳为一句话:中国文化重“情”,而西方文化则重“理”。本文仅从这个角度,并侧重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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