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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与法
引用本文:邢江峰.社区与法[J].社区,2007(14).
作者姓名:邢江峰
摘    要:车辆出售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辽宁沈阳一位读者来信咨询:我于去年秋天将一辆桑塔纳2000卖给曾某,由于我当时工作很忙,签订车辆买卖协议后,就把车直接交给曾某使用,一直没有到公安机关办理车辆过户手续。2007年2月,曾某开着这辆车在乡下发生交通事故,撞伤行人刘某,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曾某负全责。由于曾某没有依法上第三者责任保险,故刘某要求曾某赔偿。但由于车辆没有过户,刘某向法院起诉时,将我列为被告,要求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请问,我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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