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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养医合作 促进医养融合——解读浙江省《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引用本文:黄元龙.规范养医合作 促进医养融合——解读浙江省《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J].社会福利,2014(12):13-14.
作者姓名:黄元龙
作者单位:浙江省民政厅社会福利与老年服务处
摘    要:正【政策出台】2014年11月5日,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民福〔2014〕216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养医合作,促进医养融合发展作出具体部署,明确了有关政策措施。《意见》是对浙江省人民政府2014年4月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

关 键 词: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财政厅  养老护理员  医疗机构  护理人员培训  康复医院  医疗服务能力  医疗定点  基本医疗保险  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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