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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董仲舒对“天下为公”理念的制度设计——从五四“反传统”的反思说起
摘    要:五四的"反传统"视域往往用"支持专制"来定性孔子以来的儒家知识分子,实际上"儒教中国"与"儒家传统"截然不同,前者是古代统治者利用儒家思想的治世工具,而后者的一个重要维度是"天下为公"。董仲舒继承并发展了孔子以来的"天下为公"理念,并试图在汉武帝时期实现"天下为公"的制度化。《天人三策》所内蕴的"推明孔氏"问题,其目的是凸显孔子"素王"的地位,实现《春秋》("素王"之文)为汉帝国立法,有效限制君权,这是"天下为公"的法治保障。《天人三策》内蕴的"抑黜百家"问题,是为了纯化官员团体,实现儒家士大夫与君主的"共治天下",而"抑黜百家"在教化制度上的落实则是"兴太学",在制度层面推进"选贤与能"与"讲信修睦",这是"天下为公"的德治保障。董仲舒制度化"天下为公"的努力受到了古代帝制与五四思潮的双重否定,古代帝制"霸王道杂之"的治世理念限制住了儒家"君臣共治"的理想,五四思潮所追求的"大众民主"对儒家的"精英政治"理念予以批判。董仲舒对"天下为公"的制度设计的政治遭遇,内蕴着"道统"与"政统"的内在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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