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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役权对物权法定原则漏洞的补充
引用本文:刘乃忠.论地役权对物权法定原则漏洞的补充[J].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54(3):288-292.
作者姓名:刘乃忠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物权法定主义是物权法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主要是指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必须依法律制度,当事人不能创设,也不能变更。这一原则使当事人在土地利用中协议自由受到很大限制,地役权具有权利内容不确定的特点,为当事人协议利用土地提供了空间,对物权法原则起很大的补充作用。

关 键 词:地役权  物权法  物权法定原则  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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