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就业形态日益多样化,传统的社会保险安排难以满足需求。我国已在探讨将劳动者分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和自由职业者三类,社会保险制度也需相应改革。本文回顾了过去40多年我国劳动关系变化的逻辑及其对社保改革的推动,指出新就业形态的特征给社保制度带来的挑战。在此基础上,论证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社保需求的差异性及对多维度劳动者权益的诉求。本文提出了就业形态多样化下社保改革的四点建议,即在明确企业责任的基础上,给予劳动者选择就业身份的权利;完善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安排;促进在转换劳动关系类型时的社会保险待遇衔接;建设多支柱、保障公平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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