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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苦、神正论、训诫、利用
作者单位:德里大学社会学
摘    要:受苦、神正论、训诫、利用韦娜·达斯对痛苦问题的经典性阐释可以在神正论的种种学说里找到。“神正论”一词出自莱布尼茨1701年发表的一部著作。但不论出以什么名誉,一切形态的人类社会无不关心对痛苦的解释。主张把痛苦作“社会利用”的论点认为,痛苦对于权力机构之在教育领域起训诫作用至为必要,而另一方面每一个社会所经受的由战争、犯罪和在人类组建的法庭上理性地施加的痛苦却都根本没有做到公正。从教育角度重新立论来解释受苦的必要性似乎让人感觉受苦不再是“毫无意义的”,但那些不得不承受痛苦的人则不断地向这类学说提出质疑。社会人类学对上述问题的卓著贡献在于:它坚持认为,只有以现实生活为基础而不是以研究抽象问题为基础才能弄清楚痛苦的实质,并且从而揭示社会的传统、风俗、制度等等如何深陷于两种相对立的模式之中;这就是说,这些传统、风俗、制度既卷进了制造痛苦的模式,又卷进了创造各式各样的能救苦救难的道德社会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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