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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行政协议:黄河流域协同治理的法制创新
作者姓名:张敏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大学监察制度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监察法实施的配套制度供给及完善研究”(项目编号:19BFX044);;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人工智能在行政领域运用的风险防范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21BFX015);
摘    要: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跨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作用日益凸显。鲁豫两省签订的生态补偿“对赌协议”属于“政府间行政协议”,其实质是“公法契约”,具有“软法”治理价值。政府间行政协议作为黄河流域协同治理的主要机制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面临“决策难”、“执行难”的困境,其克服路径为通过政府间行政协议进行协同治理。政府间行政协议体现了绿色发展原则,以“软法”促进治理法治化、提升执法协同创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政府间行政协议的完善路径为:由《黄河保护法》明确规定、完善协议签订和管理组织体系、多元利益主体参与缔结程序、凸显核心内容、建立信息共享和动态评估机制、建立纠纷解决机制,以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关 键 词:政府间行政协议  黄河流域  协同治理  绿色发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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