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中公民基本权利规定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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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志平.《宪法》中公民基本权利规定之我见[J].河北学刊,2003,23(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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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志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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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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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规定的权利叫基表权利,它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是公民在社会和国家生活中最主要、最根本和不可缺少的权利。近些年来,虽然国内有不少学者对我国《宪法》中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规定提出了很多中肯的建议,但笔者以为,仍有一些待完善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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