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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情速递
摘    要:辽宁省政府办公厅最近下发的紧急通知明确.辽宁省将实行大学生就业“第一责任人”制度。按照规定,市长是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市要制定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划方案:高校书记、校长是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省政府“一校一策”具体落实到“一院系一策”、“一专业一策”。

关 键 词: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一责任人  速递  省情  政府办公厅  学生就业  辽宁省  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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