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商法原则对企业立法的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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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童列春.论民商法原则对企业立法的规制[J].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学报,2001,14(2):141-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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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童列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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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理工大学人文社科系,湖北武汉43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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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章探讨了民商法原则对企业立法的规制。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体资格具有正常的行为方式,企业的行为必须是自益行为、自主行为和与企业组织形式相应的行为,国家管理不能取代社会调节功能,民事责任对于企业行为的基础性作用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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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益行为 民商法 企业 立法 法律规制 企业行为方式 自主行为 企业组织形式 市场主体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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