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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制度的完善
作者姓名:李自民  刘路阳
作者单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大学;
基金项目:2012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GJ2012B13)
摘    要:案件管理也称为司法流程管理,这一概念起源于西方国家,是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为了应对司法堵塞和拖延的状况而推行的一种司法改革措施,其理论基础是"接近正义"理念,目标是以程序公正保障案件的实体公正。我国各地检察机关不断探索新的案件管理模式,形成了以现代管理理念为指导,以检察系统已有资源为基础,设立专门案件管理机构,通过流程管理、质量评查、信息管理等形式进行监督管理的新型案件管理制度。案件管理制度实现了对检察核心业务自体化封闭式监督,强化了对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宏观管理,促使检察工作有序运转、执法活动高效运行。设立案件管理制度强化了内部职权监督,但是对办理案件的管理还没有形成一定的集约机制。案件管理集约职能的实现主要依赖于程序流程监控、强化个案监督、封闭式监管和检察职权重组四个方面的改革,其中程序流程监控制度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其他三个方面的改革还需进一步发展。

关 键 词:检察机关  案件管理  实体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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