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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实行后付费结算
引用本文:吴焕涛.天津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实行后付费结算[J].天津社会保险,2012(1):30.
作者姓名:吴焕涛
摘    要:自2011年11月起天津市实行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后付费结算制度。需配置辅助器具的工伤职工可持《天津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限额通知书》,到实行后付费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直接配置相应器具,不需预先付费,配置费用由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垫付后与社保中心统一结算。配置机构可按月向

关 键 词:辅助器具  天津市  后付费  直接配置  工伤保险  结算制度  机构  实行  通知书  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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