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精神痛苦损害赔偿制度肇始于英美法系,在故意侵权领域中,实质受害人及相关第三人都可就其精神痛苦严重程度向加害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并获得相应的法律救济。第三人与实质受害人有无亲属关系直接影响加害人精神痛苦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借鉴英美法系的相关条款,大陆法系部分国家已相继制定并实施了第三人精神痛苦损害赔偿制度。中国现行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仅对受害人基础权益受损所产生的精神损害予以救济,不符合保护受害人精神权益之实质。为此,有必要摆脱"无基础权益受损即无精神损害赔偿"的桎梏,有条件地认可第三人精神痛苦损害赔偿制度。其间,要合理界定第三人与实质受害人间的"密切关系"程度;规定第三人在侵权现场且以加害人知其在场情形为要;为了减少精神痛苦主观性带来的滥诉风险,建议附带第三人之严重精神痛苦的客观医学证据。  相似文献   

2.
新民诉法新增第三人撤销之诉内容,旨在保障民事诉讼中第三人之利益,但条文表述过于简单,整体规定模糊,缺乏逻辑性。其中,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适格地位较为抽象,开启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资格缺乏可操作的标准,司法实践中不易把握。在分析法条表意的基础上,有必要探究立法设立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因,并结合既判力、反射效力及当事人程序保障的理论对现有法条进行合理的司法解释,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进行扩大解释,扩大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的范围,以期充分发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江西社会科学》2013,(12):157-161
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关键在于对适格原告的选择。2007—2012年30份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司法裁判文书显示,环境公益诉讼适格原告涵括公民个人、环保局及资源管理部门、检察机关、环保组织及地方政府。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了"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是环境公益诉讼适格原告,其有关原告的模糊规定使得法院在面对具体案件时无法准确认定原告是否适格。在吸取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司法解释或其他法律明确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尤其应以《环境保护法》修改为契机构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有条件地建立公民和环保组织、环境行政机关及检察机关三元制诉讼主体模式。  相似文献   

4.
《江西社会科学》2016,(1):155-160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第三人撤销诉讼规定较为原则,无相应的既判力理论辅佐,容易造成任意扩大第三人范围,对司法权威和裁判公信力造成严重侵蚀。由于我国既判力制度的欠缺,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将面临重新检视和构建。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原告适格必须结合既判力主观扩张理论进行研判,在既判力主观扩张范围内的第三人因实体或程序权利受到损害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诉讼,在该范围外的第三人可借助案外人申请再审或者另行起诉等途径来维护自身权利。  相似文献   

5.
《东岳论丛》2016,(6):90-97
侵权人与被侵权人并非零和博弈,此乃传统侵权法矫正正义之不足。分配正义要求侵权法对加害人给予同等关注,将侵权责任在包括被侵权人在内的当事人间进行分配。从侵权责任分配层面,我国立法仅对涉及受害人过错时的责任分配规则有初步规定,而缺乏责任人与被侵权人赔偿义务划分标准和侵权行为形态与侵权责任形态的对应性规则,更没有处理致害人不明案件责任分担的特殊规则。侵权责任首次分配规则的拓展性构建,须借鉴普通法的司法实践经验,从明确侵权责任分担规则、整合受害人过错制度、确定责任人与受害人责任划分标准和填补特殊领域规则空白等角度着手,继而将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在包括被侵权人在内的当事人之间根据一定标准、因素进行分配,最终实现侵权责任由矫正正义到分配正义的过渡。  相似文献   

6.
石冠彬 《学术月刊》2022,(4):121-130
精神损害赔偿不会有损自然人的人格尊严,相反能彰显民法的人文关怀精神,其基本功能在于对被侵权人予以补偿和抚慰。精神损害赔偿的制度功能从本质上决定了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也决定了间接被侵权人作为独立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的适格性。民法典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肯定违约行为也能导致精神损害赔偿的同时,将“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这一情形也明确纳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可谓在借鉴域外法的基础上凸显了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是前民法典时代相关民事立法、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集大成者。从部门法规范衔接角度来看,刑事案件被害人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立场既无充分的法理依据,也有悖于民法典作为基础性法律所确立的责任承担规则,应当通过法律解释学的方法予以彻底否定。  相似文献   

7.
《江西社会科学》2016,(9):156-163
价格卡特尔不仅仅对其直接购买者造成损害,而且还会通过"伞形效应"使同一市场中的其他竞争者的产品价格提高,使得他们的购买者也遭受损失。非卡特尔购买者是否可以就该损失向卡特尔成员提起损害赔偿请求。欧洲法院在2014年的案件中首次对此类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诉讼资格作出了肯定的回答,而我国对该问题的研究还是空白。我国对于垄断纠纷民事诉讼的原告资格及损害赔偿责任也没有特殊的规定。"伞形效应"理论是经济学理论在法学领域中的引入,欧洲法院的司法实践对该理论予以了确认,对探讨"伞形效应"在我国反垄断法的私人执行具有重要借鉴作用。在我国垄断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有必要确认"伞形效应"影响下的企业和个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并加强经济分析在损害因果关系论证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对刑事犯罪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刑法学与侵权法学发展的结果。对刑事犯罪受害人的保护,仅从公法的角度对犯罪人进行惩罚是远远不够的,应赋予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我国应建立对刑事犯罪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9.
论植物状态人的精神损害赔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植物状态人的精神损害赔偿对传统法律提出了挑战。现代法认为,精神损害不以受害人对其损害具有感知能力为前提,对植物状态人的精神损害赔偿予以肯定。在我国立法上,承认植物状态人的精神损害赔偿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在司法实务中,植物状态人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主要根据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来确定,而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则不应予以考虑。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 ,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剧增 ,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本文仅就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谈一点粗浅看法。  一、精神损害赔偿涵义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 ,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 ,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式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 ,是针对精神损害的后果所应承担的财产责任 ,即精神损害赔偿就是指侵害人致他人精神损害 ,应当承担一定的物质赔偿责任 ,以弥补、减轻或消除受害人在生理、心理或精神上的痛苦。从理论上讲 ,精神损害赔偿这种民事责任的法律性质 ,其一 ,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1.
各国和地区的法律文化传统及竞争政策目标的差异,致使存在多种反垄断损害赔偿责任制度,包括:三倍损害赔偿、酌定三倍损害赔偿、单倍损害赔偿。其中,酌定三倍损害赔偿区分垄断者的故意与过失,在一定程度上为其他两种损害赔偿的折中之论,其更有利于鼓励私人原告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更高效地推动反垄断法私法性实施的有效性,更好地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避免因三倍损害赔偿责任过于严苛所造成的市场主体的低效运行后果。因此,我国可以因地制宜地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构建具备灵活性的、激励型的酌定多倍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2.
精神损害赔偿对于保护公民的人格权至关重要 ,然而就我国法律的现行规定来看 ,不仅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不甚周延 ,而且存在归责原则不明晰 ,赔偿义务主体及相应的损害赔偿方法不甚科学等问题 ,这一切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权益 ,与法律保护人格利益的司法目标相去甚远。因此对现行法律进行完善是必要的 ,应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3.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宪法基本权利,国家负有保障民族地区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责任。受教育权目前还不是民事权利,但平等地位的第三人侵害民族地区公民受教育权构成违反保护他人为目的的法律的民事侵权,受害人有权获得民法救济,具体的救济方式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更换监护人等。  相似文献   

14.
论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扩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的诉讼立法和传统的当事人适格理论都将适格原告的范围限定于直接利害关系人,这种限定难以有效解决现实中不断涌现的新型群体性纠纷,需要对适格原告的范围进行必要的扩张.公益诉讼中原告资格的扩张具有坚实的法理基础和强烈的现实需求,可以赋予检察机关、相关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在特定务件下作为适格原告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  相似文献   

15.
现阶段,多数大规模侵权事件发生后政府成为了损害赔偿的主导者和裁决者,而司法救济程序在大规模侵权中的适用陷入了困境。鉴于此,应当逐步建立大规模侵权的多元化救济体系,将大规模侵权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害分散给社会。即将侵权责任制度与责任保险制度和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三者有效结合起来,构建一个综合的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体系,以此减轻国家的负担,更好地为受害人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6.
胡建虹 《阴山学刊》2004,17(6):89-93
精神损害赔偿是一个涉及公民人格利益保护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建立过程中,重视公民人格权的保障,认真研究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对此项立法起步较晚,目前除《民法通则》外,尚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问题做出了规定,但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及数额确立等问题均有必要进一步明确,以期更有利于司法实践活动。  相似文献   

17.
为避免随意启动行政诉讼程序引致司法对行政的过多干涉以及确保有限的司法资源保障和救济真正有需要的人,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确立了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但规定简陋及用语模糊,导致该制度存在主体范围不全面、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因此,为确保权利受损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应对原告资格制度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18.
我国《合同法》对房屋承租人的先买权虽有明文规定,但对其法律属性、行使方式和效果未明确.仅有的一个条文不足以应付实践中的利益纠葛,理论界也争议不断.本文认定先买权为形成权,仅具债权性效力,对第三人不具有对抗力;出租人违反通知义务应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为履行利益,除第三人以违背善良风俗之手段侵害先买权外,不应承担侵权责任,但此种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需严格,实务中更应谨慎.  相似文献   

19.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精神损害赔偿是我国民法学上的一个新的研究课题 ,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然而 ,我国法律在这方面规定得不是很明确 ,立法滞后 ,使得在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 ,往往在精神损害赔偿的含义、立法依据、性质、功能以及赔偿范围等问题上认识不一 ,从而妨碍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的实施 ,对此应加以不断完善 ,以适应社会不断进步的需要 ,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环境行政执法的无效、无力,司法保障中救济手段有限、强制执行效果不佳是当前环境污染案件频定的重要原因.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顺畅对接首先需要在立法中明确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权,赋予行政执法活动中所获材料的刑事证据地位.当行政执法无效时司法程序应及时启动,通过放宽对原告主体资格的要求来扩展环境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并应强化检察机关对环境监管人员渎职的责任追究.行政执法无力的状况则需通过增加法院即时执行制度以及重视对环境污染受害人的司法救济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