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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老年》法律咨询组 《山西老年》1998,(4)
编辑同志: 我有3个子女,现在都已独立生活,其中一个子女忤逆不孝,对我们从不尽赡养义务。10个月前我老伴去世,留下两间房子和一些财产,请问,对这些财产,家庭成员应当如何继承?另外,子女们都未提出过继承问题,这是否就意味着他们已放弃了继承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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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有三个子女,现在都已独立生活,其中一个子女不够孝顺,对父母从不尽赡养义务。十个月前,我老伴去世。留下两间房子和一些财产。请问,对这些财产,家庭成员应当如何继承。另外,子女们并未提出过继承请求问题,这是否意味着他们已经放弃了继承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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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哥两年前离开家乡去广东打工,但是,至今一直没有任何音信,家里人刊登了寻人启事,还是没有听到他的下落。最近,我哥哥的妻儿以他失踪为由,准备分割他的财产,遭到我父母的反对。请问:失踪人的财产能继承吗?刘国伟刘国伟同志:失踪人的财产是不能继承的。我国《继承法》第2条明确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而失踪人只是下落不明,不能确认其死亡,所以,他的财产不能继承,但应设立代管。我国《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所以,公民失踪后,上述亲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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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袁某与原配偶孙女士生育4子女(3男1女)。孙女士去世后,袁某与我登记再婚,婚后无子女。2014年8月,袁某于病重期间留下遗嘱,将自己名下的房屋归我所有。今年年初,袁某去世后,我打算对房屋过户时,袁某4个子女提出:该房屋系其父母的共有财产,父亲的遗嘱处分孙女士房产部分应为无效,我无权独自占有。该说法对吗?如果遗嘱部分无效,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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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是财产方面的忧虑,也不是来自子女方面的压力,而是老年人及其子女对法律的误读。老年人担心再婚后离婚会丧失财产,这是对夫妻财产制的误读。老年人只要采用夫妻约定财产制,同时办理夫妻财产契约和婚前个人财产的公证,就可以消除担心。子女担心父母再婚会损害自身的继承权益,这是对继承制度的误读。老年人仅需在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基础上,订立遗嘱即可消除子女的担心。本文通过对老年人再婚障碍的法理学分析,认为对法律的误读,是造成老年人同居现象的主要原因。并就此问题的解决之道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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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丹红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3)
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把夫妻一方继承、受赠的财产也归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所有是指夫妻双方对某项财产共享所有权,即对某项财产共享占有、使用和处分等方面的权利。那么,在客观上,夫妻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有没有共同所有性质呢?我认为这种财产不具有共同所有的性质,而只能是属于继承或受赠的一方单独所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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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父母与子女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是父亲,父亲去世后,土地使用证权利人变更到母亲名下。母亲生前曾立下遗嘱,自己百年后房屋由儿子继承。母亲过世后,这房子究竟是遗产还是共有财产?子女为此争论不休,直至诉诸法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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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养父养育我20多年,不幸年前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和6万元存款等遗产。养父一直未婚也没有再领养其他子女,但他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他们要求继承这些遗产,并说我只是养子,没有权利继承。请问我能继承养父的遗产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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