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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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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护监督是民法理论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完善的监护监督措施构成一个系统的制度体系,对监护人的活动只有监督责任。而我国目前的监护监督体系还不完善健全,既缺乏明确的监护监督主体,又缺少具体的监督及处理措施,且监督标准不确定,致使监督难于开展。因而有必要完善监护监督体系和监督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2.
我国监护监督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监护监督是民法理论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完善的监护监督措施构成一个系统的制度体系,对监护人的活动只有监督责任.而我国目前的监护监督体系还不完善健全.既缺乏明确的监护监督主体,又缺少具体的监督及处理措施,且监督标准不确定,致使监督难于开展.因而有必要完善监护监督体系和监督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3.
监护撤销与恢复是监护变更的基础内容与重要环节,《民法总则(草案)》在第34、35条设置了监护执行人撤销与恢复制度,但两个条文沿袭《侵害未成年人意见》的痕迹过重,忽略成年监护与未成年监护的客观差异,在实践上不符合社会现实需要,在理论上不符合监护原理,违背了《残疾人权利公约》等我国参加缔结的公约的要求。应摒弃陈旧的全面监护模式,贯彻部分监护理论;应区分成年监护与未成年监护的不同特点,根据失职与侵害二分法重塑监护撤销制度,明确监护撤销与新监护人指定的独立关系,调整撤销诉讼主体配置,给予法院撤销监护资格,并设置撤销之诉冷冻期。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在1997年修改之后,其第306条一直在法律界备受关注,该条规定从立法观念、特殊主体设置、条文拟制、司法平衡、审判实践及实施后果上都引起极大争议,尤其是律师界对此条规定意见颇多。在宪政背景下,公权机关仍然是公众权利的受托人或者代言人,对公权机关的无原则歧视或者攻击,就是对公民权利的另一种不尊重或者践踏。因为公权机关同样需要善待,一如公民权利需要善待一样。  相似文献   

5.
政府采购供应商民事监督权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最关键之处,在于形成一套透明的、有效的监督模式.现行政府采购监督模式基本是在行政权优先、以公权制约公权角度上设置的,供应商对政府方的监督在很大程度上"虚置、失灵".在明确政府采购民事行为性质、确立双方民事身份对等的前提下,把供应商作为对政府采购方的一种最主要的监督力量,构建供应商对采购人的制约机制,有利于合理配置供应商与采购人权利义务关系,改变目前政府方与供应商权利义务配置失衡状况,对于实现交叉制约、相互监督,达致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6.
意定监护是我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新制度,目前该制度的内容还比较粗略,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监护人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应承担的责任不具体、监护人职责不明晰,监护人的权益保护机制匮乏、民事行为能力认定机械化,造成适用主体范围受限、监护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方式滞后、被监护人群呈现出多元化趋势,特殊人群的需求未能得到兼顾等新问题与新挑战。通过梳理与总结北京、上海等地区的有益探索,可以总结出一些可供借鉴的宝贵经验。针对实践需求与发展趋势,我们应着眼于制度的有效实施,坚持问题导向,适时通过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地方立法,继续细化意定监护配套规则,不断优化意定监护实施的配套机制,积极培育社会公共监护组织等,逐步化解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难点与问题,形成一整套意定监护法律制度与配套机制,使意定监护制度成为适应我国人口老龄化与长寿的时代发展要求,有效服务于人口多元化、个性化养老新需求的先进制度。  相似文献   

7.
成年监护制度在监护对象、产生程序以及监护中止等方面与未成年监护制度中存在着重大区别,成年监护制度是指为了监督和保护欠缺民事行为能力之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而现行的成年监护制度在监护开始、监护对象、监护人范围、监护方式以及监护责任方面存在不足,不利于老年人利益保护。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家庭养老方式不断弱化的特殊情形要求我国设立完善成年监护制度,从监护层次、监护人监督、意定监护三个方面完善成年监护制度的路径,保护老年人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8.
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是留守儿童父母与受托人之间就受托人接受留守儿童父母委托代为履行监护职责达成的一致协议。由于受托人监护能力不足、留守儿童父母与受托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明晰、对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缺乏有效监督等原因导致受托人监护不到位,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受损。应当明确受托人资格条件,明晰留守儿童父母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科学有效的委托监护监督制度,以便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制度。  相似文献   

9.
现代医学水平的提高和急救技术的发展使得相当数量的脑损伤患者得以生还,同时也带来了植物人数量的大幅增长.该类人群因脑部受到损伤丧失意志能力而失去意志自由,在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上具有独特的特点和需求,亟待通过建构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制度来补正其作为民事主体的缺陷,而我国相关规范的缺失及实践操作中的不明确已经成为植物人权利保护的桎梏.外国立法中对成年人禁治产和准禁治产宣告制度的废除、对成年人监护制度的重大修正以及确立意定监护制度的新趋势,为我国植物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建构提供了充分的借鉴.结合我国实际,应舍弃对植物人无行为能力的直接认定或宣告制度,将其纳入成年监护制度,并引进意定监护,确认预先指示的法律效力,同时强化司法权的监督功能,建构由法定监护和意定监护两个部分构成的植物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  相似文献   

10.
加强权力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的必然要求,公共权力是不能被用来交换的,权钱交换中的“权”是已经被“私有化”了的“公共”权力,这一过程历经公权与职务分离、公权与主体分离、公权与客体分离、公权与职能分离、权力体系变异等五个阶段,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共权力仍有被变异的危险。为了防止因为权力所有者与行使者的分离所引起的权力变异,亟需为公共权力的运行设定规则,把公共权力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实行权力监督,权力公开运作,有利于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有利于我党取得群众信任,有利于提高干部决策水平,减少决策失误;对腐败起到预警、抑制、惩治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论我国未来民法典监护制度的完善陈运生,曾庆群监护是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进行的监督和保护,实质上是民事主体行为能力缺格的补充,从而为其实现民事权利能力提供了合法途径。完善我国监护制度,有利于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人身照护、财...  相似文献   

12.
《民法通则》与《民法总则(草案)》中所规定的监护制度均具有概括性和持续性代理的特征。这种监护制度将人身照顾与财产保护两大职责全部并持续性地赋予了监护人。监护制度存在固有的代理风险和代理人不能问题。将财产事务从监护事务中分离出来,从制度上实现信托与监护制度的对接,既可以通过借助信托的监督机制解决代理风险的问题,又能弥补监护人负责财产事务时的能力欠缺和不足问题。信托与监护的制度融合更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3.
亲权制度在历史上更多的体现了替代国家权力的、家庭内部向上的"管理"与自治关系,具有排斥国家监督的倾向,而监护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则是围绕设定对平等主体中弱者的人身保护性义务而展开,这使监护制度与亲权制度走上了各不相同的发展道路.但是从近代民法的发展进程来看,亲权与监护制度又在外延与内涵上相互接近,通过互相取长补短而发生着融合,呈现殊途同归之势.我国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就不应当将过多的精力放到是选择"亲权"、还是保留"监护"这种纯粹关于"名称"的争执上,而是应当在保持我国的"大监护"传统格局的基础上,吸收亲权制度的精神,弥补我国监护制度中的原有缺陷.  相似文献   

14.
审计问责作为一种监督公权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加强政府责任、实现国家良治,因而成为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工具。当前我国审计问责制在问责主体、问责客体、问责范围、问责程序、问责法规和问责信息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审计问责制度,这样对促进政府达到良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2016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虽然其草案中的监护制度在继承的基础上对之进行了完善与创新。但是,仍然存在着理念纳新不足,个别规定缺乏合理性,对成年智力障碍者、精神障碍者意定监护需求考虑不足,具体规定可操作性差等问题,建议结合我国监护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先进国家监护改革的经验,确立国家是未成年人最高监护人以及维持(残障者)生活正常化、尊重(残障者)自我决定权的理念,明确监护的国家公务和社会义务性质,确定国家对监护的一般监督与最终监护责任,细化监护人资格、职责、意定监护开始等规定,增加监护监督、监护人拒任、辞任以及报酬的规定。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发展不断深入,监护制度的相关立法改革需求也越来越迫切。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关键一步,但同时监护的监督制度缺失也为意定监护制度的日后发展埋下了不小的隐患。当前建立了意定监护制度的国家都在不同程度上建立了与意定监护相配套实施的监督制度。本文旨在从意定监护监督的必要性出发,通过分析其他各国监护监督模式,试图对我国意定监护的监督制度构建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7.
程序监督人是为保护弱势群体和公共利益,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或经利害关系人中请许可而介入诉讼活动的,该制度的建立依据诉讼监督的法理理念,改变了原被告对垒争讼二元化传统诉讼模式,构筑了“三足鼎立”的诉讼格局.通过诉讼监督主体的特定性、诉讼目的公益性和监督权力的有限性等诸多法律维度的考察,我国应当建立一种区别于两大法系之外的、独特的、适合我国需要的程序监督人制度.该制度能够借助公权监督,保护弱势诉讼群体,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使其不受非法侵害以及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以便修复民事诉讼监督不力的缺憾,凸现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8.
在民法体系中,与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交织影响较明显的制度有主体能力制度、婚姻家庭制度、代理制度和民事责任制度.其中,最直接、最突出的关联制度则是主体能力制度和婚姻家庭制度.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是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先决前提,自然人行为能力是未成年人监护的制度基础,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是未成年人监护的制度同构;婚姻、家庭乃至亲属是人类普遍的承担未成年人监护的社会形式,家庭一直承担着未成年人监护的重要职能,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监护的规范内容和婚姻家庭法规范内容必须相互交织、体现和援引.作为一项社会建设内涵丰富、价值独特的法律制度,未成年人监护具有主体能力制度配套补充功能、亲属身份伦理固化功能、民事权益调整功能、维护交易安全的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  相似文献   

19.
公权在本质上属于私权的另一种表达。当代法律结构中公法与私法的交汇与融合,以及公权介入私权领域对私权顺利行使所具有的促进作用等,成为私法中公权规范引入的基本依据和制度基础。在现行民法典中公权规范主要体现在宪法目标条款的引入,国家及专门机关对平等民事主体民事权益的保护和合法限制等方面。由于民法典自身私法属性的制约以及公权介入的目的在于增进私权的实现,民法典中公权的介入存在必要的限度。从更为积极的角度理顺民法典中私权与公权的内在关系,消除两者的内在冲突和矛盾,需要在民法典与其他法律规范互动的层面上实现公权与私权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20.
强制性侦查措施涉及到公民人身、财产、隐私等多项宪法性权利.我国目前强制性侦查措施的采取,是由公安机关自身按照完全的行政运作模式进行的,而外在监督不可或缺.但目前我国对公安机关的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监督,存在着监督内容扣范围不明确、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侧重于事后监督、无统一的监督标准、监督的效力不强、监督救济程序缺位等问题.因此.应从监督主体、监督范围、监督手段、监督标准、监督程序、司法救济以及法律后果方面,来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监督制度,以利于实现私权的保障和公权的制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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