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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董事有"使公司守法经营的义务",因此,在公司违法时,即使董事没有直接违反以其作为义务相对人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应按照公司法第150条的规定对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仅要遵守以董事作为直接义务相对人的法律、行政法规,而且还应遵守以公司作为义务相对人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外国法律.董事守法义务是董事善管注意义务的内容之一.在追究董事违法责任时,应慎用损益相抵规则.  相似文献   

2.
本文详细阐述了董事的善管义务、忠实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以及代表董事的越权责任,并对如何完善我国公司立法中对董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提出了一些意见,可资参考  相似文献   

3.
在现代公司制度中,董事作为公司的管理机关和业务执行机关在代表公司对内和对外进行活动时对公司负忠实义务,此义务已成为特定情况下的法定义务.对于董事违反其应负忠实义务,应对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以及第三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4.
随着现代公司治理架构从“股东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演变,公司董事会的权限不断扩大,为了更加周全地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各经济发达国家的公司立法都在不断强化董事的忠实义务:不得违规自我交易、不得篡夺公司机会、竞业禁止义务、禁止泄露公司秘密、不得侵占或擅自处理公司财产、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等,并规定了违反各忠实义务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董事忠实义务的相关规定仍然十分粗陋、简略,因此,应当借鉴国外先进立法和实践经验,不断完善有关董事忠实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5.
公司法将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确立为两大基本原则,以确保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并能独立对外承担责任。公司独立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确实能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集团化、规模化公司运营方式在市场中占有举足轻重的比例,这类公司我们称为关联公司。关联公司在实际控制人的操控下,容易为公司之间进行财产转移、债务规避提供庇护所。现有法律虽对关联公司中人格混同的认定及责任承担问题正在逐步完善,但在司法适用过程中仍然存在着适用条件、举证分配、责任承担等一系列问题。为了切实保障利益相关人权益,规范公司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6.
传统公司法从董事与公司之间信托或委任关系出发,认为董事仅对公司负有信义义务,并承担违反信义义务的法律责任。董事对公司债权人不承担任何信义义务,因此,董事对于职务行为中对公司债权人造成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仅由公司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法律责任。但是,董事对公司债权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对公司债权人极为不利,会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现代公司法通过创设了包括公司企业管理主义理论、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等一系列新理论,提出公司董事也对公司债权人负有信义义务,董事对公司债权人也应承担违反信义义务的法律责任。同时,现代公司法还进一步提出,董事对公司债权人还负有一般侵权法上的注意义务,董事在职务行为中违反注意义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也应同公司一起对债权人承担侵权法律责任。本文借鉴西方国家相关法律理论和制度,就董事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法律性质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我国应借鉴西方国家的上述法律制度,建立起董事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7.
英美法上的公司机会理论是英美公司法关于董事忠实义务的重要规则,其禁止公司董事利用属于公司财产的公司机会。公司董事作为公司的委托人或受信人,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该义务要求董事正当行使董事职权,不得与公司发生利益冲突。而董事利用本应属于公司的机会,则是与公司发生了利益冲突,董事应根据忠实义务规则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8.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者 ,董事是公司的经营者 ,公司所有与公司经营发生分离 ,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客观要求。而出资者的资产保值、增值并取得收益的程度是与经营者的经营才能及勤勉尽责的程度息息相关的。为了确保经营者诚信履行其受托之责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经营者在公司经营中的善管义务及衡量其履行善管义务的尺度  相似文献   

9.
双层股权结构下,公司创始人以“一股多权”获得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有效防止了公司发展中股权被稀释、管理权被剥夺的风险,但公司董事制度随之又面临实践困境,公司内部治理失灵的风险骤增。破解董事制度的困境是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引导双层股权结构公司正向发展的关键。一方面,应明确实际控制人选举董事时适用表决权回归原则,保障董事的独立性;另一方面,应厘清董事忠实义务、勤勉义务的内涵及责任承担方式,落实董事的信息披露义务。  相似文献   

10.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不履行其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公司可以对董事直接提起追究其民事责任诉讼.在特殊情形下,公司股东有权提起追究董事责任的派生诉讼.追究董事责任的诉讼在诉讼原告、诉讼的前置程序、诉讼过程以及诉讼和解等方面都具有特点.  相似文献   

11.
试论公司董事第三人责任的性质、主观要件及归责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近年暴露出来的公司治理问题中,中小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权益频遭侵害而不能得到有效救济的情况最为严重。其原因虽多,但公司董事第三人责任制度的缺失,对其责任性质、主观要件及归责原则的模糊认识,社会公众无法得到正确引导以及司法审判处于混乱状态等,为其几大根源所在。考虑到我国商法一般规则尚未确立,公司法处于民法特别法的地位,因此公司董事第三人责任的性质应当属于特别法定责任,主观要件应当有恶意或者重大过失,归责原则应当为过错责任以及特定情形下的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而不宜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2.
澳大利亚公司法中的董事义务及对我国的立法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澳大利亚公司法对董事义务的规定有其独有的特点,它将董事的义务具体分为谨慎、技能、勤奋和忠诚、善意的义务,给我国公司立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从澳大利亚立法经验和实践看,我国公司法立法应从以下几方面予以完善:扩大董事与公司为自我交易的限制;明确界定公司机会的概念;增加当前公司法中欠缺的忠实义务,如亲自积极行使董事权力、为正当目的使用权力以及在为公司的利益上诚实等。  相似文献   

13.
公司运行中存在着大量的董事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公司法规定董事义务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董事不负重托,以此保护公司的利益。判断董事是否违反注意义务,除了依据法律规定,还应该借鉴经营判断规则,并通过司法手段给予最终保障来维护公司和第三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4.
上市公司董事薪酬制度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国公司法大多允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董事薪酬并规定相应的决定机制。在公司董事薪酬决定过程中存在着利益冲突问题,从而削弱了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导致董事对公司与股东利益的侵害。为此,有必要通过关联董事表决权回避、股东参与权保障、股权激励机制运用以及董事薪酬信息披露等制度对董事薪酬决定的利益冲突进行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5.
监事的竞业禁止义务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鉴于董事和经理在公司中的地位及其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我国《公司法》对董事、经理的竞业行为作出了严格的禁止性规定。但未将监事纳入法定的竞业禁止主体范围 ,是我国《公司法》的一大缺陷。鉴于监事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 ,为全面切实保护公司的利益 ,必须以法定的形式规定监事的竞业禁止义务及其违反该义务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6.
公司机关之间决策权力的分工配置,是公司治理的枢纽问题与要害所在。在中国公司分权的现代化进程中,呈现董事会中心渐进回归的趋势。董事会享有公司经营决策权,尊重不同类型公司的治理差异,给予公司更多的自治空间,已成为全球公司决策分工治理的经验共识。中国上市公司的商业治理实践显示,经由章程不断扩张的董事会权力,已经向股东会权力中心提出挑战。司法实践中关于公司治理分权边界的模糊,剩余权力归属不清的诉讼分歧,要求对公司决策权力分工进行立法改进。在公司法改革中,应考虑在股东会保留修改公司章程、选举和罢免董事等有限的法定权力的基础上,重塑董事会经营决策中心,尊重董事会与经理分权的弹性。董事会的权力边界应当以法律和公司章程为限,股东会不得任意行使董事会职权。尊重公司治理的自生需求,改写董事会作为执行机构的简单定位,回归董事会中心主义,或许是中国公司治理胜出的自主道路。  相似文献   

17.
论董事责任的豁免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强化董事责任有助于形成公司良好的治理结构,但也会影响到公司的管理效率。建立董事责任的免除机制,可以保障董事责任制度体现各方利益的总体平衡。公司应向董事提供责任免除机制以便其对公司的经营作出判断和进行决策。从而使公司经营活动具有活力。董事责任免除机制可以分为三类:法定免除机制、意思免除机制、董事责任保险机制。  相似文献   

18.
董事结构多样化日渐成为公司治理新焦点,其在质的一面可以提升公司治理质量,在量的一面可以增强公司业绩,也在私人层面践行性别平等之理念。但无意识性别歧视与行业限制、占优的董事男权与个人英雄治理文化、女性象征主义标签缠身、封闭的董事任免机制等因素都阻碍着女性进入董事会。同时,此问题的规制框架并非仅受公司法约束,在上市公司的维度,还受证券法、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规范的规制。故域外围绕着性别这一特殊要素,就改善董事会结构,打破董事会性别失衡,增加女性董事比例展开了一场软硬兼施的运动式改革。总体改革措施包括定额/配额制、多样性信息强制披露规则、遵守或解释的公司治理准则、企业自我约束、市场外部压力等。具体规制手段的选择受制于一国在政治传统、公司治理模式、商业文化、制度竞争的压力模型等方面所面临的差异化图景,故建立中国公司性别多元化的董事会规制理路不可简单模仿他国模式。为推动董事性别多元化,基于我国当下促成董事性别多样性的既有手段和现实效果,参照域外经验教训,配套细化《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第25条;制定以董事会多样性为内容的信息披露和“遵循或解释”的董事性别多样化规则;建立以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为对象的定...  相似文献   

19.
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主体,其对外担保对信贷资金和商品交易安全发挥着基本的安全保障作用,其担保的效力问题存有较大争议。股权转让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中必然面对的现实问题,但我国《公司法》对上述问题只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常因法律规定的欠缺和理解的歧义,不能真正保护股东的权益及维护公司正常运行。结合《公司法司法解释(三)》,通过比较法可以研究判断瑕疵出资责任承担主体和责任的承担方式。股东瑕疵出资实际是对公司财产的侵犯,动摇了公司的物质基础,不利于维护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股权转让后,根据责任自负原则,瑕疵出资的原始股东即出让人应承担责任,根据商事外观主义,瑕疵股权的受让人亦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而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因为对股东出资负有内部监督的义务,故当出现股东瑕疵出资的情况时也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可以通过补缴出资、宣告失权、赔偿损失三种方式来承担追究瑕疵出资股东及其瑕疵股权受让人对公司的瑕疵出资责任,以保持公司的资本充实。  相似文献   

20.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只是公司治理的"花瓶"。他们不但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加大了公司治理成本。其原因在于这些独立董事不独立、不懂事、无实权。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应从独立董事的功能定位、产生程序和权责匹配入手,保证他们的独立性,增强物质和精神激励,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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