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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絜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6)
河南平顶山应国墓地新出应公鼎,其铭文有重新释读的必要,也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可促使今人对周人是否行日名之制、周代宗统君统之关系等问题的深入思考.该器铭文的"籫"字,属祭祀动词,其义或与进献稻粱祭祀祖神相关."珷帝日丁"是指周武王.武王以日名为称,纯属个别现象,既不能说明应国始终行日名之制,更无法证明姬周王室有类似习俗.综观文献及相关铜器铭文资料,西周及春秋时期并无后世礼家所谓的"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诸侯"之礼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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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春秋铜器加嬭编钟是曾侯夫人加嬭的自作用器,但铭文中自称"文王之孙子,穆之元子"之人并非曾侯,而是楚庄王熊侣.器主加嬭即随仲嬭加鼎中楚王所嫁之女随仲嬭加,她依靠楚国的支持在丈夫曾侯宝去世后代执国政.编钟铭文所记是楚庄王巡省已归附楚国的曾国,加嬭代表曾国燕享楚王之事.从加嬭在楚庄王面前自称"孺小子"来看,其人应即庄王之女.如此一来,加嬭媵器随仲嬭加鼎的作器者也宜定为楚庄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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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或写作■),当释为"呙",在卜辞中多读为"祸",过去将甲骨文"■"字释读为"祸",实为鸠占鹊巢。"■"当依于省吾先生说读为"咎"。它与甲骨文"祸"字虽然同与灾害有关,却有不少区别。主要是在卜辞里,祸由人起,而咎自外来。殷人的灾患观念里既有对神灵的迷信,又有一定的反省精神和深深的忧患意识,还有一些勇于担责的气魄。战国时期,孟子论国家存亡之机曾有"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的著名论断。商王朝立国五百余年,与殷人浓厚的忧患意识是有关系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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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新获墓志》收录洛阳地区新出土的东汉至民国的墓志,公布图版,有释文,并进行了简要的文史考证.但其铭文的释读还存在不尽妥当之处,其中的唐代部分铭文存在释读错误、缺字和衍脱等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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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用~代)畀其井”是师同鼎铭文的首句,此句头一字又是个前所未见的生僻字,这就为理解文意增添了困难,也是当前释读意见分歧的关键。 ~字原文作,从(以下用代)从井,应隶定为~。其所从之,实非列字,因为古时假烈为列,且商周器铭中的烈字都作剌,而不作烈。至今在商周金文里未见列、烈字形出现,可知列为后起字。用后起字来隶定西周文字笔画和释读文意,自然就难相合。不应隶定作列,同样~字亦非字。《说文》有(以下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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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前贤说"■"以及"■、■"诸异体为古乐曲"韶"字初文,并申述构形本旨。陈邦怀先生说"从八从鱼"之"■(颁)"字,卜辞中大多数情形读如"编",编排演练义,而非颁赐之"班"。甲骨文短语"■"读为"颁(编)益(佾)韶",义为每八人一列编排演奏韶乐。依据卜辞史实,证以传世典籍,对殷商时期王室演奏的六种古乐"韶"、"商"、"祈"、"唐"、"美"、"■"作了探讨。"■"为"弦"字初文,本义拉奏弓弦乐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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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在江苏丹徒烟墩山出土的宜侯矢簋,有关周初封建,而且是迄今唯一的在这个问题上可与文献参照的实物,引起了学术界的重视。但除了由于原器残损而在铭文解释上的若干不同外,还存在一个根本分歧,即:一种意见说是吴器,一种意见说不是吴器。其实,这两种意见都对又都不对。为什么呢? 此器出土于吴地,铭文内容又涉及吴文化,说是吴器当然不错。但细察该器形制和铭文字体,毫无吴文化的“烙印”,相反,却如陈梦家指出的:“此器出土于丹徒,但其形制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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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戈丮]乳各鼎属西周早期后段器,系器主为妻作器。铭文中“方”是地名,“[戈丮]”是爵或职名,“各”是人名。“[戈丮]”作为爵或职名,在晚商青铜器铭文屡见,而藏于哈佛大学福格艺术博物馆的商代晚期玉戈刻铭等均表明讯的地位很高。殷墟出土的跽坐执戈者以及西周较晚的铭文,也反映出称[戈丮]者可能是执戈拱卫之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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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哲》2016,(4)
《清华(叁)·说命》描述傅说外貌时说"厥说之状,鹃肩如锥","鹃"当从虞万里、胡敕瑞读为"鸢","鸢肩"即双肩上耸;"傅说"之"说"在《上博(五)·竞建》简4中写作"鸢",在《清华(叁)·良臣》简2中写作"■"。基于这两点,傅说之名"说"本应写作"鸢",或用"说"、"兑"、"敓"者,均为"鸢"之假借字,并取义于尖锐之"锐"。睡虎地秦简《日书甲》"诘咎"篇"为刍矢以■之"等处的"■"非"鸢"字,当释为《说文》训作"缴射飞鸟也"的"隿"。《诗·小雅·四月》"匪鹑匪鸢",《说文·鸟部》"鷻"下引"鸢"作"■",此"■"很可能就是"鸢"字的讹写,非见于《说文》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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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江苏丹徒出土的《俎侯夭簋》,一直以其重要历史文物价值吸引学者的注意。几十年来,人们对它的考释不遗余力,尤其是对该器的时代,现在基本都统一到康王时代这个认识上来了。但迄今,铭文中一些关键字词的释读仍然存在着分歧,与这些字词相联系的有关西周及吴国的早期历史地理问题,也因而无法进一步澄清。笔者留意于此铭已久,铭文中如下关键之处是值得进一步商讨的。 一、器作者虞侯夭或俎侯夭的夭字,自器物公布以来,诸家考释均读作矢,这个释读是错误的。铭中此字曾两度出现,皆作,像人倾头形。甲骨金文中屡见此字,但头向左向右无别,过去吴式芬、方浚益、叶玉森诸人皆释作夭。但也有释作矢的。他们之所以作出不同判断,大约主要出自这个字的形体有头向左倾或向右倾的区别,因为《说文》中是将头向左倾的定为矢字,而将头向右倾的定为夭字,虽然这两个字都被解作是“从大、象形”。陈梦家先生认识到《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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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振武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45(6):5-10
洛阳大学所藏垣上官鼎是一件新公布的魏国记容铜器。据该鼎的铭文内容和实测容量,可以推算出战国时期“”的量值约合今53.5毫升。这一数值既可以用来重新考量传世的半灷量铭文之释读,同时也可以合理的解释《考工记》中所见的量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