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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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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赦免是以外在于司法制度的方法干预司法的一项制度.我国宪法中规定了特赦制度,美国有行政赦免制度.美国行政赦免制度在限制死刑执行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我国特赦制度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借鉴美国行政赦免制度的优点完善我国死刑赦免制度,对于限制死刑实际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叶云兰  卢文霞 《理论界》2004,(4):279-280
死刑逐步走向废除是大势所趋,但中国现在还不具备立即废除死刑的条件.关于如何创造条件最终废除死刑,越来越多的学者寄希望于死缓制度的扩大适用.笔者认为死缓制度是刑事政策直接导入刑法典的结果,本身缺乏法理基础,具体适用时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理论困惑,更重要的是有放宽死刑判定条件之嫌.死缓制度难当重任.死刑最终废除的正确道路在于真正严格限制死刑的判定条件.  相似文献   

3.
死刑逐步走向废除是大势所趋,但中国现在还不具备立即废除死刑的奈件。关于如何创造条件最终废除死刑,越来越多的学者寄希望于死缓制度的扩大适用。笔者认为死缓制度是刑事政策直接导入刑法典的结果,本身缺乏法理基础,具体适用时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理论困惑,更重要的是有放宽死刑判定条件之嫌。死缓制度难当重任。死刑最终废除的正确道路在于真正严格限制死刑的判定条件。  相似文献   

4.
对于死刑缓期执行变更为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存在着两种基本模式的选择:即直接采用死刑核准程序和首先采用普通刑事审判程序再进行死刑核准。在现行刑事立法的条件下,必须坚决摒弃对于死缓变更死刑立即执行直接采用死刑核准程序的做法,而应当首先采用普通刑事审判程序再进行死刑核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的具体问题,亦应遵照法定的普通刑事审判程序进行。  相似文献   

5.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取消走私武器、弹药罪和走私核材料罪等9种犯罪的死刑,并将死缓犯执行死刑的门槛由“故意犯罪”提高至“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这将是中国死刑立法改革的又一重大进步。中国当前的死刑立法改革应以非暴力犯罪为重点,成批量废止死刑罪名,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废止非致命性暴力犯罪的死刑,同时严格致命性暴力犯罪死刑的立法;进一步提高死缓犯执行死刑的门槛,明确死缓的地位和适用条件;将联合国公约要求的“最严重的罪行”标准和中国死刑政策立法化,完善死刑适用标准;改进老年人免死制度,创建哺育期母亲、精神障碍人、聋哑人等其他特殊主体免死制度。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尽管坚持严格限制死刑的宗旨,但是死刑立法仍显一定程度的铺张。人类价值根基,决定人类应当废除死刑;而社会现实背景,决定我国当今社会必然保留死刑,甚至可以说,至少在未来的50年内我国刑法典不会废除死刑。构建合理的死刑制度理应成为现阶段刑法理论的基本责任。应当遵循“总体原则废除死刑,故意命案保留死刑”的基本原则,从特别刑种、适用对象、杀人罪刑、判决执行、死缓制度等方面,对刑法总则与分则进行修正。  相似文献   

7.
死刑存废之争由来已久,死刑存置论者与死刑废除论者仍然是各执一词。本文从中国具体语境出发,分析了当前我国死刑制度的现状,提出了三个影响中国废止死刑的社会因素,笔者认为我国仍然保留了死刑制度,这是由当前中国的现实条件决定的。为了使我国的死刑制度与国际人权法的要求和世界刑罚轻缓化发展趋势相一致,同时提出了限制死刑适用范围、限制死刑适用对象范围、扩大死缓制度适用范围、收回死刑复核权等一系列的在现行刑法基础上的消减死刑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8.
对于正在怀孕妇女的死刑执行变更的基点,应当做目的性的扩张解释,只要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存在着怀孕的事实,无论这一事实是否消失、何时消失以及为何消失,就应当停止死刑的执行而变更为其他刑罚。对于执行前发现死刑犯患有精神疾病而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应当暂缓死刑执行,待其康复后,由最高人民法院再次下达死刑执行令。而在死缓期间,只要故意犯罪就应变更为死刑,但应当在二年期满后才能执行,从而为死缓犯在剩余期间内的重大立功创造前提。如果在此期间有过失犯罪的,应当对死缓犯在死缓期间的过失犯罪与原先判处的死缓实行并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后一裁判确定之日起计算。  相似文献   

9.
美国近年死刑的适用与改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2000年是美国死刑史上的重要转折点之一。自该年度以后,美国每年死刑判决、死刑执行、等待执行死刑人数以及公众对死刑的支持率一直都在下降。围绕死刑适用的公正性与人道性,美国各司法区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废除了未成年人和弱智者的死刑适用,暂停了一些州的死刑执行,通过不断完善死刑程序,重视新技术在死刑证据中的运用,降低死刑案件的错判率,加强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当然,这些改革均引起了一定争议。  相似文献   

10.
贪污受贿犯罪死刑废止论与保留论都存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局限与不足,以保障人权为基础的阶段性废除论提出了比较合理的贪污受贿犯罪死刑废除路径。现阶段应从严把握贪污受贿犯罪适用死刑的条件,明确以死缓为主、死刑立即执行为辅的死刑适用机制;下一步应剥离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先行废除罪质较弱的受贿罪的死刑,为全面取消贪污受贿犯罪死刑创造条件;在影响贪污受贿犯罪死刑废除的诸多社会疑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后,全面废除该类犯罪死刑就水到渠成。  相似文献   

11.
正义是死刑最基本的价值取向,也是我国死刑仍然得以存在的最为坚实的价值根据;死刑还必须接受人道价值的检阅,其适用不得严重违反社会大众的基本道德感.依据等量交换的正义观,死刑只能适用于犯罪人在有预谋地杀害无过错的被害人的犯罪之中;依据等价交换的正义观,死刑也只能适用于得到社会通行价值观念支撑的与故意杀人罪最相类似的犯罪之中.正义并非永恒的价值观,但是超越正义将是一个极为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正义逐渐被人道滋润、软化,从而诞生"禁止酷刑"这样的刑罚观念.人道价值决定了死刑适用应当以死缓为原则,死刑立即执行为例外.  相似文献   

12.
限制死刑的适用是我国最终走向全面废止死刑道路的实然性选择。引入刑事一体化的视角对思考死刑限制问题大有裨益。对于死刑适用的限制可以通过实体法上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范围、限制死刑适用的对象、完善死缓制度、发挥赦免制度限制死刑适用的功能,程序法上完善死刑核准程序、实现二审死刑案件公开审判的普遍化、改革死刑案件的指定辩护制度来实现。  相似文献   

13.
尽管在我国的刑事立法中仍然保留了死刑制度,但严格适用死刑已基本成为国人的共识.不过,希冀我国在立法上大量削减死刑罪名还不免过于理想化,更加现实与合理的选择应是从司法层面上寻求死刑立即执行制度的功能性替代.无疑,死刑缓期执行与无期徒刑是两种较为理想的死刑替代措施,它们不但符合我国已经加入的国际社会有关文件的精神与我国长期奉行的死刑政策,更加重要的是充分尊重了我国目前的现实国情而避免走激进与极端的道路,符合国人的道德伦理,更易为人们所接受,其意义不可小觑.  相似文献   

14.
闫雨 《江西社会科学》2019,39(2):200-207
终身监禁是依附于死缓与无期徒刑执行制度而存在的,既属于死缓执行变更情形、又属于无期徒刑执行方式,适用于贪污受贿犯罪的特殊刑罚措施。终身监禁的适用对象应限于极少数确实无法矫正的贪污受贿的犯罪人。终身监禁的犯罪人在死缓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为25年有期徒刑,终身监禁不再执行;在死缓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存在重大立功表现的,终身监禁仍需执行。除依法减为有期徒刑外,对终身监禁的犯罪人排除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我国刑罚结构"生刑偏轻"的问题已经解决,死刑替代措施在我国并无存在基础,终身监禁只能作为贪污受贿犯罪死刑废止前的过渡措施,不宜扩展至更多犯罪,在贪污受贿犯罪死刑废除以后,终身监禁也会最终走向消亡。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美国注射死刑在执行中暴露出诸多问题,引发各界对这种"最人道"死刑执行方式的巨大争议.其焦点集中在所用药物是否有效、实施主体是否适当、如何根据死刑犯身体条件差别适用等方面.相比于美国.我国适用注射死刑时间并不长,虽然司法机关正大范围推广适用注射死刑,但与美国一样.我国注射死刑的适用仍面临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   

16.
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国现阶段司法机关的目标和任务。现阶段对死刑进行司法控制,其实际效果特别是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更优于死刑的立法控制。实现死刑司法控制的路径在于:一是倡导死刑裁量者树立刑法谦抑的人权保障刑法观念;二是建立死刑适用的量刑规范化标准;三是明确死刑司法控制的目标或对象范围应是严重暴力类犯罪;四是明确死刑司法控制的主要替代措施是死缓制度的适用。立足于对J省死刑裁量法官的调研,从地方司法实践中归纳出广泛认同的死刑裁量规则,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J省死刑裁量标准指导意见》,是对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政策一个新的诠释。  相似文献   

17.
死刑缓期执行制度,为我国刑法所独创。这一制度的创立和运用,充分表明我们对于那些犯有死罪但还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既要予以恰如其分的严厉惩罚,也要给其以悔改自新的机会,将消极因素化为积极因素,变废为用。这表现了无产阶级改造世界、改造人类的伟大气魄和宽阔胸怀。事实证明,被判处死缓的罪犯经过死缓执行期间的强制劳动改造,绝大多数都有了程度不同的转变和悔改表现,从而被改判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使死刑的适用在实际上大大减少,收到了  相似文献   

18.
死刑复核程序是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现行法律规定虽有所进步,但其中的辩护权部分内容简单,不易操作,以致在司法实务中出现一些钻法律漏洞侵害被告人辩护权的现象.为最大限度保证死刑判决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使死刑复核程序应有的功能得以有效发挥,应当为辩护方在死刑复核程序中行使辩护权设置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19.
死缓限制减刑是为了弥补现行死缓制度的缺陷,充分发挥其限制死刑立即执行适用的功能而设立的一项刑罚制度。从性质上看,死缓限制减刑仍属于死缓制度的内容,因而其适用应当满足死缓适用的基本条件。刑法与司法解释规定了限制减刑的适用依据,但过于原则,尚需结合立法目的、量刑原则等予以进一步明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指导案例是明确死缓限制减刑适用依据的有益尝试,但所选取的情节在决定死缓限制减刑的功用上需要深入剖析。  相似文献   

20.
论全球化时代的中国死刑制度改革——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全球化不断发展的当代,死刑制度全球发展呈现出废止死刑成为主要潮流、深受国际人权观念和人权运动影响、受到国际组织力量的有力推动以及国际法制化特点明显等趋势,并在适用的罪种、对象、溯及力、救济措施、执行方式和数字公开等方面严格限制死刑。我国当今的死刑制度在死刑的价值和适用的罪种、对象、救济制度及数字公开等方面尚需进一步改革完善。当代中国死刑制度的改革,应以限制和减少死刑适用作为近期目标,以全面彻底废止死刑为远期目标;选择司法改革与立法改革并进的路径,并在司法和立法两个方面积极采取多种改革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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