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机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人无信不立,家无信不睦,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宁.诚信,是一种代代相传的经验法则,是现代社会中每一个成员都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和社会义务.诚信不仅仅是道德范畴而且是法制范畴,是一种人格、制度和法律规范的统一体.坚持诚信为本的原则,是人们安身立业之本,是市场经济基石,因此,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重塑诚信,建设诚信社会,一方面,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强化诚信功能,体现个人社会需要,提高政府公信,合理实现利益均衡,不断加强对全民的诚信教育,培育社会的诚信人文环境;另一方面,应加强诚信立法,规范诚信法制社会,建立健全社会诚信机制,构建社会信用制度,加大诚信激励,鼓励守信,惩罚失信,规范取信,给诚信以法律的定位.以德养诚,依法护信,德法相济,构建完善的社会诚信机制.  相似文献   

2.
中国金融法律规则供给机制混乱状态的反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事一法"先粗后细"及"应急式"的规则供给模式造成了我国金融法则体系的混乱状态,从而导致中国的金融法则供给机制违背了规则供给原理中的基本哲学,产生了上位法不若下位法、后法不若前法及同位法相互排斥等奇怪现象.金融法治化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但是金融法则供给的混乱正在侵蚀我们的理想家园.因此,正视这种现象,注重我国社会的客观情况,注重金融立法的国际化趋势,是我国金融立法走向坦途的关键.  相似文献   

3.
略论诚实信用原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诚实信用原则是大陆法系国家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基人民法中的地位非常重要,被称为“一般条款”或“帝王条款”。通过对诚信原则的语源、历史发展的考察可清楚地看出,此昌当事人诚信要求和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统一,它在指导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解释和补充法律和法律行为、限制私权绝对和私法自治方面起非常重要的作用,并对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形式--严格规则与自由裁旧相结合起指导作用,同时对诚信原则的贯彻落实过程,实际上也是  相似文献   

4.
略论诚实信用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诚实信用原则是大陆法系国家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在民法中的地位非常重要,被称为“一般条款”或“帝王条款”。通过对诚信原则的语源、历史发展的考察可清楚地看出,此原则是当事人诚信要求和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统一,它在指导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解释和补充法律和法律行为、限制私权绝对和私法自治方面起非常重要的作用,并对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形式 严格规则与自由裁量相结合起指导作用。同时,对诚信原则的贯彻落实过程,实际上也是不断加强和完善立法、执法、守法的过程,使我国真正成为一个法治国家  相似文献   

5.
从多维视角看现代诚信的内涵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认识和理解现代诚信的涵义,是建设诚信社会的基本要求.中国传统诚信主要集中在伦理道德方面,而现代诚信则有着与时俱进的不同内容,它不仅是一种社会道德规范,也是现代经济规律之一,还是一条法律原则和一种制度.  相似文献   

6.
环境与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两大主题,可持续发展致力于平衡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两者之间的关系.可持续发展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规则或制度的总称,其基本原则包括生态原则、节约原则和公平原则.环境法、经济法和社会法是可持续发展法的三大主干.近年来,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都加大了可持续发展立法力度,建立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我国也出台了一些与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初步建构了我国可持续发展法律框架体系.我国可持续发展立法的当务之急是推动可持续发展入宪或制定可持续发展基本法,同时加快环境、经济和社会领域的立法进程.  相似文献   

7.
日本民法上的诚信规则是将原先被学说和判例所认可的原则立法化的产物。在具体案件中确定诚实信用的内容时,应遵循客观的标准,针对具体情况而确定。在日本民法上,诚信规则通常适用于规范债务人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协助义务、保证债务、权利的行使等场合。在日本民法中,诚信规则是作为一个一般条款而存在的,其与基本原则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相似文献   

8.
日本民法上的诚信规则是将原先被学说和判例所认可的原则立法化的产物。在具体案件中确定诚实信用的内容时,应遵循客观的标准,针对具体情况而确定。在日本民法上,诚信规则通常适用于规范债务人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协助义务、保证债务、权利的行使等场合。在日本民法中,诚信规则是作为一个一般条款而存在的,其与基本原则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相似文献   

9.
诚信原则是民事、商事活动中一个重要的原则,是各项民事活动的一个基本原则。当这一原则转变为一种制度时,这种制度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就体现了它的地位与价值。而一项制度实际运用的情况是通过法律条文与法律文书来体现的。本文通过对唐律的条文和唐代的契约文书的分析,来考察唐代民事活动中的诚信原则的实施情况。  相似文献   

10.
从论证诚实信用原则具有法创设功能入手,发挥其作为概括性原则的成文法漏洞补充作用。但是又反对直接引用诚信原则作为判案依据,主张借鉴英美法系的判例制度来实现法律规则的具体化,从而避免法官简单地向一般条款逃避。笔者又试图通过三审终审制的构建,来实现诚信原则被具体化以后具体规则的类型化及统一化,从而对法官可能滥用诚信原则作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11.
诚实信用已由最初的道德规范发展成为现代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的实质就在于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在现代社会 ,依诚实信用原则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 ,有利于克服立法滞后性 ,增强法律的稳定性 ;有利于调整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各种利益关系 ;有利于促进当事人更好地守法 ,建立一种公平竞争、友好协作的信任关系。  相似文献   

12.
民事归责原则是民法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础。长期以来,我国不少学者几乎一致认为荚美国家的民商法特别是合同法的归责原则从来就是严格责任原则,而且大陆法国家也有朝这方面发展的趋势,我国的民事立法也采用严格责任原则。从法理、国外法律的规定、相关判例、国外法学界的论述和相关立法技术的比较来看,结论则截然相反。我国制定民法典时应以过错责任为基础。  相似文献   

13.
全国人大常委会计划于2007年年底前通过循环经济法。为使循环经济法成为一部高质量的法律,起草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的指导思想;所建立的主要法律制度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要认真评估以往立法的经验教训,在立法体系上注意一法多规,协调配套,通盘考虑,整体推进。同时要处理好与有关法律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4.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它要求民事主体诚信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友好待人,从而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中国新的合同法已经把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本的原则并规定了一系列适用规则。这表明我国的合同法已经向现代法律理念靠拢。本文讨论了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和特征,相信这个原则可以根本改善现行司法,并扩大法官权利使他们更独立和自由地行为。“诚信和正义”是这一原则的升华和最高理想,它应该被运用到民事司法实践中。“安全”是诚实信用的一个重要价值,本文拟以安全为价值对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新的分析。  相似文献   

15.
历朝历代的《刑法志》都是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基本史料,也是中国历代官修正史的重要篇章。《刑法志》对各个朝代立法、司法、法制建设及法律思想的记载和阐释,不啻为各封建王朝关于法的理论和历史的官方史料,其观点获得封建统治集团的认可、采用,并作为他们施政和实行法制的指导。可是学界对《刑法志》的研究很少涉及到《宋史·刑法志》。根据《宋史·刑法志》的记载,宋代强化了中央集权的立法思想,记述了宋代刑事立法的主要内容,反映出了宋代独具特色的刑事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6.
国际金融危机是引起我国社会经济法律关系变化的重要法律事件,这种重要的法律事件使我国的行政经济法律关系和法学,尤其是金融法律关系和法学产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法学理念上增强三种观念和意识(强化风险观念、树立信用观念、增强储蓄存款保险意识),在金融法律体系上需要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相似文献   

17.
信用失常的法律原因,从法律经济学的视角看,在于失信的法律成本偏低和法定信用权缺位,法律无法通过改变经济人成本—收益结构来引导经济人遵循法律;从法律部门的角度思考,在于民法、行政法对失信这一社会关系调整的不足和无能。因而,信用制度的重建不仅要求民法产权制度的创新和信用权的法定化,而且需要经济法有所作为。  相似文献   

18.
论完善我国最后贷款人法律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金融宏观调控的工具之一,最后贷款人制度对防范一个国家金融危机的发生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对该制度的理论研究和立法方面均存在诸多缺陷,在实践中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在金融自由化与国际化的背景下,为有效实现最后贷款人制度维护金融系统稳定的社会功能,我国有必要确立“建设性模棱两可”原则、完善最后贷款人制度的要素规定以及构建合理的最后贷款人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19.
随着国际贸易中买方市场的形成,以及我国对外贸易额的不断增长,国际保理为出口商在赊销(O/A)和承兑交单(D/A)等信用方式下提供的贸易融资服务也将会得到不断发展。而作为国际保理法律关系的核心问题——应收款的转让,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和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先后制定公约作出明确规定,国际保理商联合会于2007年制订了新的《国际保理通则》,由此形成了国际保理制度的国际统一法律环境。与国际保理的统一实体私法相比,我国立法对债权让与的相关规定仍显不足,尤其是对未来债权的让与等问题在立法上更是空白,国际保理在我国实践中面临诸多法律问题。为此,应在合同法中对未来债权的可让与性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取消“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债权的情形”之规定。   相似文献   

20.
研究源自《大清现行刑律》的“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何以能够作为民初民事审判的主要依据。分析认为,《大清现行刑律》的内容、结构和在清末的实施是重要铺垫,民初政治和法制环境造成的民事审判法源的缺失是客观使然,深层原因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经济、社会基础没有根本改变;经过立法与司法“合力作用”下的“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它的适用促使完整意义上的民法近代化进一步推进,虽为过渡之用,却构成了民法近代化历程中古今中外民法交汇的“枢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