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统筹城乡发展是消除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风险的必由之路.在全国各地都在探索统筹发展的长效机制过程中,成都市温江区在坚持以人为本、市场导向、自主自治的理念与原则下,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创新,包括土地流转制度创新、社会保障制度创新与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制度创新绩效突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基层治理有序以及居民幸福感增强.“温江经验”启示在于统筹城乡发展制度创新中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的关系、社会分化与社会整合的关系及其社会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农地使用权流转是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发展缓慢。在对农地流转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流转制度绩效显现所需要的经济条件和外部环境目前并不完全具备。城乡统筹的思想核心和农地流转的条件内在一致,并为流转提供制度保障。提出新背景下促进农地流转健康发展的建议: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维护农民利益,恰当发挥政府的作用,促进城乡之间要素的双向流动。  相似文献   

3.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不断的深入发展,土地作为人类生产生活必需的重要稀缺资源,其流转形式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关注。从城乡统筹角度切入,以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为基础,结合新公共管理主义以及国内外的实践经验,提出了适应中国国情的土地流转机制。即政府应当实现"掌舵而非划桨"的职能转变,放松对土地流转的管制,加强对土地用途的管制。政府应该加强立法,做好监督与服务工作,引导构建良好的土地市场,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4.
论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障碍及对策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目前中国存在着横亘在城乡之间的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农地制度、财政支农制度、农村金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六大制度障碍,这严重阻碍了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就必须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消除这些障碍,即逐步统一城乡户籍管理制度、城乡就业制度和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同时立足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探索土地流转制度,并加大财政支农力度、进行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以加快解决中国"三农"问题。  相似文献   

5.
农地使用权流转是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发展缓慢.在对农地流转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流转制度绩效显现所需要的经济条件和外部环境目前并不完全具备.城乡统筹的思想核心和农地流转的条件内在一致,并为流转提供制度保障.提出新背景下促进农地流转健康发展的建议: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维护农民利益,恰当发挥政府的作用,促进城乡之间要素的双向流动.  相似文献   

6.
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土地市场的途径只有政府征收,这无疑束缚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价值,制约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文章通过比较成都市和无锡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制度设计与实际效果,发现成都模式所采取的农民集体主导、社会力量参与、政府引导和监管的方式,是还权赋能的做法,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模式中具有较强的优势,很好地解决了农村的发展问题。由此得出,在农村的后发增长路径中,通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来释放农村土地价值是一种新思路。在此基础上,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创新提出建议:政府可考虑还权赋能,放弃对土地收益的垄断;政府与市场进行合理分工,加快农村发展的进度;加大土地制度改革,统筹城乡发展;以农民集体推动为主,保护农民利益,进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的机制等。  相似文献   

7.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具体方针,在论证完善统筹城乡发展要求下农地流转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探索完善统筹城乡发展要求下农地流转制度应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基石,维护农民利益,以及灵活性、发展性等原则,正确处理好农地用途转移与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农地,农地流转与失地农民,统筹城乡与农地流转三个关系。  相似文献   

8.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具体方针,在论证完善统筹城乡发展要求下农地流转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探索完善统筹城乡发展要求下农地流转制度应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基石,维护农民利益,以及灵活性、发展性等原则,正确处理好农地用途转移与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农地,农地流转与失地农民,统筹城乡与农地流转三个关系.  相似文献   

9.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不完善,使其没有完全取代土地对于农民的保障功能,导致现阶段我国土地流转存在着诸多阻碍因素,始终不能顺利进行。各级政府应结合实际情况想方设法加大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努力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和保障水平,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并认真贯彻落实新农合、新农保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同时还应加强法律保障和监督机制。只有形成完善有效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土地流转政策实施才会顺畅,我国的农业生产力才会更快发展。  相似文献   

10.
论农村土地流转中政府职能的优化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一个统一、规范、有序的土地流转市场,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健康发展的保障,也是实现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以及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载体。然而,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全还面临着诸多困境,政府职能越位与缺位现象很严重, 桎梏了土地流转的进程。政府在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进程中,应当明确角色定位,优化政府职能,体现其宏观管理和微观服务的职能。  相似文献   

11.
在城乡二元化体制下,我国原则上是限制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但随着城乡一体化步伐的加快,我国法律一直在突破这个原则,理论界对农村宅基地能否进入土地市场也存在着重大分歧。基于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解决农村面临的融资难题,实现“物尽其用”的物权原则,应当放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许可宅基地使用权进入土地流通市场。同时建立与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与登记制度,完善农村保障体系,确保宅基地使用权有序、平稳地进入流通市场。  相似文献   

12.
黑龙江省农地规模经营制度性影响因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创新土地制度、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是当前统筹城乡经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选择。黑龙江省目前的农地经营规模还处于不合理的状态,与其适度的经营规模仍有较大差距,农地规模经营的推进有着一定的发展空间。黑龙江省农地规模经营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推进过程中还受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村土地流转、农村社会保障以及农村金融等方面制度的影响。因此,黑龙江省政府部门应尽快完善农地规模经营的相关制度,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推进农地规模流转,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拓展农地规模经营的融资渠道,从而加快发展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3.
城乡统筹发展中存在农地利益失衡的现象,损害了农民土地权益,影响了城乡统筹和谐发展。农地利益均衡存在农地制度不完善,政府规制不健全,农地市场不规范,利益诉求机制不完备等制约因素。为此,应完善农地法律制度,从法律上保护农民土地利益;健全政府规制机制,让政府能有效保护农民土地利益;构建农地市场机制,让市场为农民提供应得农地利益;完备农民农地利益诉求机制,让农民自己能有效维护农地利益,从而形成系统的农地利益均衡机制,有效保护好农民土地权益,和谐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相似文献   

14.
农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治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完善农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治理,引导农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是实现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根据诺斯的交易成本理论,对现阶段农地经营权流转市场下交易过程产生的成本进行了分析,并据此从农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治理制度安排方面提出以下改进建议:第一,完善配套法律制度。在强化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同时,完善农地经营权流转监管的法律制度。第二,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在供求机制上,一方面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另一方面以农户的利益为出发点创建多种形式的土地托管、股份合作办法,以激活供给侧。在竞争机制上,建立土地价格评估机制,发展土地流转中介组织。第三,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土地托管和土地股份合作等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5.
土地的合理流转,是盘活农村土地和劳动力资源、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核心问题。湖南省宁乡县金洲镇以土地流转为龙头,形成城乡一体化"内源性"发展的"关山模式"。他们区别对待两种用地类型:对农用地实施统一整理、集体入社,流出经营;对建设用地实施节约指标、有偿转让,置换集居。保证农民获得"租金""股金""薪金"和"保障金"等稳定收入,通过土地专业合作社和居委会协调土地流转并经营土地,保证了农民的主体地位;政府的土地规划以及政策引导和服务、企业投资保证了土地增值和经济发展。土地流转推动了城乡一体化的规划对接、基础设施升级、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等"三重效果"。但是,土地流转过程中仍然面临"部分农民抵触、企业投资成本上涨、流转风险潜存"等障碍。总体而言,推动土地流转应当立足现实,保证农民收益、进行城乡资本的联结。  相似文献   

16.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是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问题,对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及保护农民利益均有重要意义。当前政府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并不具有正当性。政府应将公平与正义作为核心价值理念,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权益。我国应确立完善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宅基地有期限、有偿使用和收回制度,在条件成熟时以立法形式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17.
农地流转中政府行为失范的成因及对策探究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正是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扶持,推进了农地流转的开展,但伴随着农地流转的深入实施,政府在农地流转中的失范行为也逐渐显现。对当前农地流转中政府失范行为的主要表现及其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探讨,提出完善农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土地管理监督约束机制等举措,以推进政府行为的完善,促进农地流转的有序发展,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  相似文献   

18.
政府主导型土地流转是指利用政府行政力量为主的土地流转模式。农户自身对市场化土地流转认知薄弱,深厚的念土情结,使得农户自发推动土地流转难以实现,从而,政府主导的土地流转具有现实意义。流转过程中村两委对农村、农地、农户较为熟悉,对国家农村政策和农地流转政策较一般农户也较为了解,在政府主导的农地过程中"村两委"是连接转入方和转出方的纽带,应发挥积极作用。农地流转必须以农户的利益为根本,以增加农户收入为目标,切实解决农户失地后的再就业为基点,实现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增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