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94 毫秒
1.
“市民社会”的理论语境下农民与国家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问题上存在一定的冲突关系.现行的土地征收法律制度存在补偿原则不确定、补偿标准较低、补偿费用分配不合理和失地农民安置不到位等诸多缺陷.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立法理应明确农民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主体,提高补偿标准,扩大征收补偿范围,构建农民参与土地征收的权利保障程序,以达到协调二者关系之目的.  相似文献   

2.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公共设施的增加,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与补偿已不可避免,土地征收关系到国家、集体及个人的利益冲突和利益平衡,如果征地补偿制度不公平、不合理、不规范,征地不仅会造成财富的损失,还可能激化矛盾。鉴于目前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存在诸多不足之处,通过对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探析,着重分析我国集体土地征收的条件、程序及征地补偿制度等问题,尤其在完善我国集体土地征收的基本构想方面,就"公共利益"范围的可行性思路提出见解。如何在现行法律制度下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制度,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相似文献   

3.
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制度不够完善,导致实践中问题重重。集体土地征收中补偿内容和征收程序是最重要的两部分。借鉴日本《土地收用法》中正当补偿和合理程序两方面的经验,我国集体土地的征收在征收补偿方面应制定完全补偿的补偿原则,扩大补偿客体,完善各项目的补偿标准。在征收程序方面应增加事业公共利益认定程序,设立专门的土地征收机构,透明征地信息、保障公众参与权。  相似文献   

4.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变革的立法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立法创制已陷于僵局,其理论困惑与实践冲突集中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征收什么(征收客体对象);二是为何征收(征收正当理由);三是如何征收(征收程序机制);四是如何补偿(补偿原则方式);五是非货币补偿保障(安置措施)。结合理论阐释与实践观照,通过多維审视与实证比较分析,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立法根本在于如何衡量农民的土地财产利益,即关乎立法理念的更新,关键在于依法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确保农民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从而需要重构立法框架与创制范式:明晰征地补偿客体,完善公平补偿机制、征地操作流程、利益分配机制、安置保障措施以及失地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维权救济程序等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5.
[摘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权行使于理论层面被忽视和遮蔽,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权行使在实践中出现诸多社会问题的重要原因。正在修订中的《土地管理法》如何与已经实施的《物权法》和《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协调对于我国农村土地征收权的行使具有重要意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权行使存在偏离公共利益目的,补偿受益主体不明确,补偿范围不周延,补偿标准偏离市场价值,征收法律程序不健全等现实困境。完善我国征收权行使的法律制度体系,明确规定征收权行使的公共利益内涵,建立征收权行使的公正补偿制度,健全征收权行使的法律程序是走出征收权行使现实困境的应然选择。  相似文献   

6.
发达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普遍以市场价格为基准,补偿范围和补偿权利人涵盖广泛,实质上是以土地财产权为根基所确立的公正补偿原则。我国农民集体土地征收却以低价征收取代市场价格,补偿范围和补偿权利人也都存在明显疏漏,主要原因在于至今尚未确立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因而在根本上缺失了公正补偿所赖以建立的产权基础,并由此导致农村征地冲突的日益尖锐。应尽早建立法权意义上的农民集体土地财产权,以此为基础将土地财产权与土地征收权这一内在矛盾予以制度化,才能确立现代土地征收制度所要求的公正补偿原则。  相似文献   

7.
现行农村土地征收在我国宪法中并没有确立明确的补偿原则,在现有立法及实际工作中存在补偿标准过低、补偿收益主体不明确、补偿方式单一、安置责任模糊、补偿程序不完善等诸多缺陷。因此,今后的立法和实践应首先在宪法中明确公平、合理的相对补偿原则;提高、拓宽补偿的标准和范围;丰富补偿方式;明确补偿收益主体;完善补偿程序,从而公平合理地解决农村土地征收补偿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8.
完善征地制度保护失地农民权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的征地制度存在着“公共利益”界定不明确、征地程序不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偏低以及土地补偿费分配不合理等弊端,产生了失地农民心理压力增大,生活、就业、养老和健康无保障等问题,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受到极大损害。因此,应该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完善征地程序,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扩大征地补偿范围,合理分配土地补偿费用,重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就业培训,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护失地农民权益。  相似文献   

9.
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土地征收中存在滥用征地权力的现象,征收范围过宽,征收程序不完善,缺乏透明度,对非法占地行为的处罚过轻、监管不力,补偿费用不合理、不到位,农民安置不充分,司法保护薄弱。针对这些问题,必须完善土地征收立法,科学界定"公共利益",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确定合理的征地补偿原则,建立畅通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健全土地征收的司法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10.
改进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若干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还存在一些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加以改革和完善的地方:应该从科学界定"公共利益"概念、规范土地征收的程序、完善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扩大征地补偿的范围、创新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方式、积极探索征地补偿费的合理分配,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等几个方面来改进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11.
我国土地征收立法缺陷之管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土地征收在立法模式上存在缺陷,应采集中型立法,制定统一的征收法典;现行立法在"公共利益"的界定上存在缺失,立法除对"公共利益"要有原则性规定外,还应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并应明确征收不得适用于商业目的;现行立法在"征收程序"的规定上存在缺陷,征收程序应以保护被征收人利益为中心加以设置,还应完善征收程序的立法技术;现行立法在"补偿条款"的规定上存在缺失,立法应明确规定"公正"或"合理"的征收补偿原则,应扩大征收补偿范围,还应以被征收土地的市场价格作为补偿标准。  相似文献   

12.
我国当前征地制度存在着征地补偿标准不科学、补偿标准低、补偿费分配不合理、补偿同地不同价等问题,因此,我国征地制度需要随经济发展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如修改土地管理法、建立征地评估机制、提高补偿标准、改革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以及改革利益分配制度等。  相似文献   

13.
土地征用中的国家赔偿责任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土地征用须符合公共目的,政府对其违反公共目的的土地征用行为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完善我国土地征用中的国家赔偿制度应从统一土地征用目的立法和规范赔偿方式、标准两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4.
目前我国法律对土地征收(征用)的范围、征收程序、补偿标准及发放原则、补偿安置方式等缺乏明确规定,应对此作出一些构建:明确征地补偿的原则和受益主体;保证土地征收程序公开公正;扩大补偿范围,确立市场化的补偿标准;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实行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土地使用权入股安置或征地补偿费入股、留地补偿安置、土地债券补偿安置、替代地补偿安置和就业补偿安置等多种形式的复合安置方式。  相似文献   

15.
从规则层面来看,2009年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从正反两方面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受案范围特定化,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有法可依。但是,结合实践不难发现,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受案范围的立法规定与农民权益保障需求之间尚存在一定差距。从应然角度而言,应根据农地征收补偿纠纷的不同类型将特定类型的农地征收补偿纠纷纳入仲裁的受案范围。同时,应当将村民资格纠纷作为一类独立的受案案由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16.
中国土地所有权性质的不同使得房屋征收形成了特有的二元制结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在实践中以《物权法》《土管法》等法律作为主要依据已不能满足现实需要。文章通过对2011-2015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180件二审行政案件的案由、特点、裁判理由和结果进行分析,归纳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中存在的不足,指出行政机关征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法治化建构中立法完善、规范执法、强化司法的路径和重点。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国家层面立法对宅基地使用权征收补偿没有规定。实践中各地对宅基地使用权是否予以征收补偿做法不一,并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利益。建议: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以土地出让金为基础制定合理的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标准;对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前形成的宅基地应本着尊重历史与事实原则进行补偿;在房屋安置、自拆重建等非货币补偿中要注意补偿宅基地使用权的损失。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