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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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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新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不仅因侵权行为而异,而且因民事责任而异,因而有一要件、二要件、和三要件说。本文基于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特有归责原则,论证了不同责任情形下的具体责任构成要件,其中,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一般只需要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即可,法律另有规定之下尚需要侵权人的主观过错;侵权人承担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一般需要满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主观过错三个要件,法律另有规定之下只需要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两个要件。  相似文献   

2.
竞技体育伤害侵权责任及合理规避——以竞技规则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竞技体育伤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严重损害事实间的因果关系,重大过失或故意。而自甘风险则可适用于阻却一般过失行为的违法性,从而免除加害人侵权责任的承担。  相似文献   

3.
“第三者”插足行为符合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 ,即符合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 ,是侵权行为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中主要是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第三者”插足对家庭、社会的危害日益严重 ,我们应完善追究“第三者”法律责任的立法  相似文献   

4.
网络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通过分析网络侵权行为的特点和种类,论述了网络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问题,提出应该根据不同的侵权主体和被侵权的客体来确定网络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网络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因侵权行为的不同而不同,对于作为网络侵权行为,以侵权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共同组成责任构成要件.对于不作为网络侵权行为,以侵权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作为责任构成要件.对网络侵权的认定,不同于对非网络侵权的认定,对网络侵权的认定,应符合相应的要件;不同的网络侵权行为,其构成要件不完全相同,其归责原则也不同.  相似文献   

5.
新闻侵权主要为民事侵权范畴,新闻侵权责任构成应在民事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基础上研究。损害事实、违法性、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四个要件,成为新闻侵权责任构成必须要件。相对于传统民事侵权,新闻侵权的具体构成要件应有自己独特的内容。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颁行实施以来,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原则确立并在司法实践中得以运用。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把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界定为侵权责任更能反映离婚损害赔偿的本质。确定离婚损害赔偿侵权责任,应当丛行为违法性、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四个方面分析其构成要件。司法实践中,处理离婚损害赔偿纠纷还必须考虑权利主体、义务主体、赔偿数额以及诉讼时效等因素。  相似文献   

7.
将商标置入网页元标签中的行为可能导致商标侵权风险的增加,网页元标签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应当以初始混淆理论为基础,商标置入元标签行为应认定为商标使用.网页元标签商标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更适合于过错推定原则,其构成要件应当包括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在责任承担方面需要综合考虑元标签商标侵权人的直接侵权责任以及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的共同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国家赔偿责任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它的构成要件不同于一般侵权责任,也有别于其它的特殊侵权责任。但是,对于国家赔偿责任究竟应当具备哪些构成要件,学者们的看法还不尽一致。笔者认为,国家赔偿责任应当具备下列四个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9.
校园网络欺凌行为是学生之间利用网络有意实施的伤害他人的行为,具有民事侵权性.校园网络欺凌构成侵权行为要符合欺凌主体的恶意性、欺凌行为的违法性、欺凌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关联性等构成要件.校园网络欺凌侵权责任根据主体类型而有所不同.为此,应当形成规范的责任承担机制,建立"政校结合"的治理模式,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或网络媒体的技术协助义务,从而系统化地规制校园网络欺凌.  相似文献   

10.
宏观调控行为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初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宏观调控行为的法律责任归属于经济法责任,在经济法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归责原则应以违法归责原则为主,过错责任原则为辅.一般情况下宏观调控行为的法律责任由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损害事实和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五个要件构成,应加强宏观调控行为的法律责任形态和实现方式的研究.  相似文献   

11.
通过对网络服务提供者进行界定,区分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和提供技术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前者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后者承担间接侵权责任和替代责任;进一步分析网络服务提供者直接侵权责任、间接侵权责任、替代责任的责任认定和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以此来作为证明责任分配的基础。由此认为:第一,直接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行为、过错、损害和因果关系四要件,网络服务提供者仅就“合法来源”承担证明责任。第二,间接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行为、过错、损害和因果关系四要件,网络服务提供者就“过错”要件承担证明责任。第三,替代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行为、损害和因果关系,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证明责任。第四,网络服务提供者就合理使用规则的两个判断要件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2.
论国家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确立、认定及其判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侵权之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基本认同。国家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是国家有责性的逻辑延续和现代法治精神的价值确认。认定国家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主体、履职期间、违法行为、发生损害结果、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具因果关系五大要件。国家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应当有一定的判断标准,立法中可借鉴学界之一般精神损害等级思路以及法国的司法实践经验,确立一般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计算模式。  相似文献   

13.
网络语言暴力的泛滥以其独有的方式撕裂了道德底线,向现行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战。此类事件不能仅在道德层面进行约束和思考,道德的谴责已无济于事,必须从法律层面进行约束和思考。网络语言暴力属于名誉侵权行为。既然属于侵权行为,那就应当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以法律从主体、客体、内容和责任方面进行有效规制。这样有利于拓宽法治的空间、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惩治、震慑和预防网络语言暴力侵权行为,净化网络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14.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破坏婚姻关系行为是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行为。建立侵害配偶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婚姻义务的内在要求;是配偶身份权之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是完善婚姻家庭法、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必要内容。离婚损害赔偿具有三方面的功能:填补损害;精神慰抚;制裁、预防违法行为。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须同时具备有法定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仅限于无过错配偶,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只能是实施法定违法行为并导致离婚的过错配偶。  相似文献   

15.
王存光 《南都学坛》2009,29(5):91-92
不法性系指无阻却违法之事由而言,有结果不法说和行为不法说,现在世界各国多采用结果不法说,其侵权责任判断,应以法益衡量原则、比例原则为准。其构成要件是行为人实施某种致人损害行为后,其行为须具备违法、有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且主观过错才承担侵权责任。不法性在侵权归责发展过程中历经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三个阶段,凸显其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归责原则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作为普通意义上之损害,为一种事实状态,并非仅仅是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而是指因一切行为或者事 件致使法律主体的合法权益遭受的不利益的状态。而作为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之一的损害,则有自己特有的发 生原因,有自己特有的构成条件,有自己特有的救济方式。我国侵权民事责任立法应当注意作为侵权民事责任构 成要件之一的损害与普通意义上的损害的区别,认清作为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之一的损害所具有的特点,立足 于我国现有的立法及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完善我国的侵权民事责任立法。  相似文献   

17.
学生伤害事故增加了高校办学的难度和风险,从司法实践看,在这类案件中,校方无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一定责任,造成了高校担责泛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高校承担法律责任,需要同时具备四个要件:学生人身损害事实明确;校方存在行为过错;学校存在违法行为;校方违法与学生损害之间因果关系明显。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认定应以过错责任为一般归责原则,以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特殊事故中承担无过错责任为补充。实施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构成的二元归责体系,有利于分清责任,而且符合民事侵权法和教育法等的规定。  相似文献   

18.
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侵权行为的构成应以违法行为为中心,"过错"不是构成要件之一。法释[2010]15号规定的"未尽合理审慎职责"应解读为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侵权行为的"违法行为"要件。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其一,必须是职务行为;其二,属"未尽合理审慎职责"行为;其三,登记错误与造成损害事实。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侵权行为的类型分为单独侵权和共同侵权。共同侵权可区分为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和无意思联络共同侵权两类。  相似文献   

19.
环境侵权的鲜明特征决定其构成要件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比较一般侵权行为,环境侵权构成要件的调整表现为违法性要件的抛弃、无过失责任的确立、损害标准的降低和因果关系的推定,环境侵权构成要件的调整降低了受害人寻求救济的难度,对环境侵权救济产生重大影响,主要表现为侵害排除和损害赔偿的并重及损害填补责任社会化两方面。  相似文献   

20.
由于运用了网络技术,与传统侵权行为相比,网络侵权更隐蔽、更廉价,侵权情况通常也会给受害人造成巨大损害,这严重阻碍了网络的发展。对于这种新型的侵权行为,学界对其缺乏准确的定位。分析网络侵权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等将有利于完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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