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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39 毫秒
1.
国资委委派或推选的董事与监事,实质为履行国资经营监督职责的公务代表,其选任不可避免地带有行政性,而作为公司的董监事,其选任又具明显的私法性。为实现其公私法上选任机制的融合,应在明确国资委统一代表国家行使选任权的基础上,利用行政立法对其选任标准予以明确,将现行转任及调任统一纳入公开选拔渠道,并通过与公司法上选任机制的有效对接使其得以协调构建。  相似文献   

2.
政府董事制度自1833年发端于美国第二银行以来在美国一直延续至今。政府董事系政府依据国会特别立法授权委派到政府公司及政府支持企业履行公务职责的董事,其具公私法上双重法律地位,对实现政府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各级政府国资委代表政府向公司制国有企业委派的国有股权董事以及外部董事,同样承担着企业国资经营监督之公务职责,事实上为我国的政府董事。但我国的政府董事仅具公司法上董事的私法身份,这使得其可能在公司私法人地位的保护下逃避公法性义务。对此,我们可借鉴美国的有益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将政府董事定位为公职董事,以发挥其作为政府董事的应有功能,为当前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3.
公司社会责任探析——以国有企业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社会责任已明确写入我国公司法。但社会各界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认识尚存各种疑虑。本文从公司社会责任产生的历史背景入手,明确其法律原则的定位,结合公司社会责任最新的立法进展,提出推动国有企业履行公司社会责任需要进行公司治理再造,包括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完善国有企业职工任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立相应的考核体系等。  相似文献   

4.
日本引进独立董事制度的经验及启示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2002年5月29日,日本完成战后50余年来规模最大的商法、公司法修改,其一大特色就是引进美国式的独立董事制度,改善日本公司的治理结构。以上市公司为主的大型公司设立独立董事还是强化独立监事,在法律上仅作任意性规定,交由公司自己选择适用;实行独立董事的公司,原来的监事制度随即废除,另设执行经理,而独立董事的责任也有别于其他董事,制度设置颇具合理性。反观我国上市公司引进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则,有许多不足。我们应及早吸收他人的经验教训,将我国的制度性缺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合理性提供科学的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5.
论监事会监督机制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权力监督与制约是现代公司治理的核心。在中国,对于公司监督机制的构建,认识上分歧很大。外国公司法规定有股东及股东大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外部监事等监督机制。监事会是中国法定的唯一常设监督机构,在公司监督体系中地位重要,但在实践中却徒有虚名。中国目前阶段不应废弃监事会制度,相反应加强其监督职能,实行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并存的制度。在这两种制度都产生实效之后,可将监督机制的选择权交给公司。完善监事会制度,在立法上应引入外部监事制度,强化监事会的职权,增设董事会、监事会的义务和责任。  相似文献   

6.
对国资委性质的既有分析及相应的制度设计遵循的是“从国企改革到国资委”的经验性思维路径,这一思维路径虽体现出了问题导向,但难以为国资委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稳定的理论支撑,并容易侵蚀国资委功能上应有的独立性。无论是“出资人代表理论”“出资监督人理论”还是“双重属性理论”都未直接回答国资委本身的性质定位问题以及“代表”“监督”的正当性基础问题。域外国资监管改革中类似国资委的机构通常具有较强的独立性,而把国资委定位为国家经济调节机构则可以对国资监管体制进行比较合理的解释。作为国家经济调节机构,国资委享有的是一种横贯商业类国有企业和公益类国有企业的国家经济调节权。  相似文献   

7.
从已有的宽恕制度的概念延伸出个人宽恕制度的概念,提出其中的“个人”指对垄断协议的形成具有直接责任的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宽恕制度的价值包括提供发现和证实垄断行为的新途径,有效促进公司宽恕制度的发挥,维护个人在垄断组织中的退出意愿。综合考量境外有关国家地区宽恕制度的责任减免方式,提出我国个人宽恕制度中重点减免刑事责任,附加减免行政责任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8.
累积投票制作为一种投票机制,其在立法上的确立有助于提高中小股东选出代表其利益的董事或监事的可能性,从而有效制衡控股股东的滥权行为.但这仅仅是一种可能性的提高,并不意味着必然选出代表中小股东利益之董事和监事.而要实现该制度的价值和可能性的提高,有待于完善股东参与机制,引导股权适度分散,吸引股东积极参与选举管理者的投票,从而提高中小股东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管理者的可能性,实现中小股东对控股股东在公司治理层面的制衡.  相似文献   

9.
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的设置是对独立董事法律制度的完善。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原则性地规定了独立董事勤勉义务,但这一规定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从学理上提出我国独立董事勤勉义务制度应该包含两个规则:一是独立董事应该履行技能、注意、勤勉义务;二是应以严格的标准追究独立董事未履行义务的责任。  相似文献   

10.
关于监事会和独立董事融合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独立董事制度的基础是“一元制”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在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存在着制度障碍;从试行独立董事制度的企业来说,也没有收到应有的效果。只有取独立董事之长补监事会之短,建立外部监事和董事监事,形成一个强大的监事会,才能更好地行使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11.
行政处分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内部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内部相对人(主要是公务员),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一种内部具体行政行为。作为一种制裁手段和惩戒措施,它必然会对当事公务员的权益造成一定的损害,产生多方面的不利影响。为了防止行政处分权的滥用和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的行政处分救济制度是必要的。基于在检视行政处分救济理论变迁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对完善我国的行政处分救济制度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2.
行政处罚的有责性问题(即被处罚人的主观心态是否以故意或过失为必要),是行政处罚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对此问题世界各国的学理见解及制度规定均未形成统一认识,但是,其发展的趋势随着现代民主法治思想的发展是倾向于行政处罚应以有责性为要件的。我国《行政处罚法》虽然没有对行政处罚的有责性作出系统性的规定,但是,对违法者的责任能力、行为能力及主观要件都作了规定。文章试图从刑法相关理论入手,比较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学理及制度,结合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行政处罚领域的有责性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并尝试提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处罚有责性制度的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13.
生态修复责任关乎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实现。中国现行法律中生态修复责任表现为一种行政管制工具和一项法律责任方式。作为一项法律责任方式,司法实践中生态修复责任是以请求权为基础的民事责任,属于私法责任。生态修复责任虽有"私法责任"之名,但在私法责任的理论框架下,难以得到圆满解释和适用。遵照大陆法系公私法的二元划分,生态修复责任实为公法责任。此处的公法责任不同于传统的公法责任体系,是环保行政主管机关依赖公法规范督促监管污染者实施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责任。公法责任属性下生态修复责任的实现,应当建立起以"行政磋商修复+行政责令修复+行政代履行修复"为主导的公法机制。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明星代理虚假广告的事情屡有发生,明星代理广告因内容虚假而损害消费者权益。因此,应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改明星代理广告的连带责任为与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并列承担法律责任,提高惩罚的力度;同时,明确规定任何公民或组织都可以对执法机关提起渎职的公益性诉讼,是增强执法机关依法监管责任,减少或杜绝虚假广告的有效办法。  相似文献   

15.
随着犯罪学的发展,以及中国对法治文明的不断探求,中国刑事制裁体系的理论确信和实践运转日显重要。基于对犯罪人刑事责任理论的丰富和刑罚内涵的拓展,刑事制裁的框架在中国形成以刑罚处罚、非刑罚处罚和单纯宣告有罪共同构成的刑事制裁体系。犯罪经济学原理奠定了刑罚处罚之外刑事制裁方法的理论基础,其运用是实现刑法谦抑的途径之一。  相似文献   

16.
人格责任是德日刑法理论中以相对意志自由论为根据,折衷道义责任论和社会责任论而提出的一种归责方法。人格责任由行为责任和人格形成责任两个层次构成。基于责任判断的伦理性和整体性标准,人格形成责任不仅作用于量刑,也影响定罪。刑法理论上,大陆法系的刑事责任与我国的刑事责任有所不同,但人格形成责任的理论仍然可以在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惯犯从重处罚及过失累犯等问题的解释与创新上为我们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7.
死刑问题尤其是死刑存废问题,已成为中国刑事领域的热门话题,并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如今世界上许多国家在法律上废除了死刑或在司法实践中已不执行死刑。基于我国司法条件、司法特点、诉讼文化、诉讼传统、历史背景、社会状况等各方面的情况,以及死刑所具有的特殊功能,我国目前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但我国应从完善死刑制度着手,以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真正做到“少杀、慎杀”,从而顺应国际死刑制度发展的总趋势。  相似文献   

18.
人格责任是德日刑法理论中以相对意志自由论为根据,折衷道义责任论和社会责任论提出的一种归责方法。人格责任由行为责任和人格形成责任两个层次构成。基于责任判断的伦理性和整体性标准,人格形成责任不仅作用于量刑,也影响定罪。刑法理论上,大陆法系的刑事责任与我国的刑事责任有所不同,但人格形成责任的理论仍然可以在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惯犯从重处罚及过失累犯等问题的解释与创新上为我们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9.
在刑法意义上,刑事责任理论应成为犯罪人人权保障的担纲者。在我国现行刑事责任理论体系中,人身危险性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它与社会危害性相结合共同构筑了我国刑事责任的全部内涵。相应地,传统的罪刑相适应原则亦被改造而成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这不但有悖刑法的基本原则,而且也不符合罪与刑的逻辑连接,不能充分体现现代法治国家的精神伦理和人权保障。对此,改造的关键在于将责任评价和刑罚量定作为两个独立的阶段予以分离,把人身危险性因素从传统责任体系内予以析出,而仅在量定刑罚时将其作为预防因素,结合有利于犯罪人回归社会之需要来缓和或消解责任所决定的刑罚。  相似文献   

20.
道德惩罚作为一种非强制性的制裁手段,对于规约和范导道德行为体的行为有着重要的作用。道德惩罚实现的前提是被惩罚的对象应该具有意志自由,只有意志自由的道德主体才能承担道德责任;社会舆论在社会中的强大影响力使其成为道德惩罚实现的基本手段;道德自觉促使惩罚的主体行使道德权利同时促使惩罚的客体承担相应的道德义务,因此道德自觉是道德惩罚实现的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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