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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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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农地流转的主体-农民及其利益相关方政府、集体的角色特征,以调节政府、集体、农民在土地流转中行为偏差,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农户行为的相关理论出发,分析农户行为特征,在此基础上阐述农地流转中农户与其相关方相互关系及其行为表现。  相似文献   

2.
土地流转是实现农业经营规模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前提和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青岛市良乡一村在土地流转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农业发展方向,带动土地流转需求;拓宽就业渠道和完善社会保障,增加土地流转供给;成立村领导建设小组和村民议事会,成立以村集体为主体的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以等级制为计量基础确定土地衡量标准,建立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良乡模式"下的土地流转使得土地向专业种植大户集中,土地要素价格得以实现,农业生产收益显著提高,逐步实现规模经济。良乡模式的成功实践具有以下启示: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的过程中,利益补偿是驱动土地流转供求的内在因素,合理选择中介组织和建立交易规则是构建市场机制的基础和保障。  相似文献   

3.
集体建设用地隐性流转已经成为一种客观存在。我国独特的城乡"二元"建设用地所有权制度和相应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所导致的地方政府对建设用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制度的不完善,以及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存在的缺陷,都是催生集体建设用地隐性流转的制度根源。通过对集体建设用地隐性流转的博弈分析发现:中央政府的集体建设用地政策目标与政策效果之间出现明显偏差——"激励的悖论",即中央政府加重对集体进入集体建设用地隐性市场的处罚,会促使地方政府放松监管,而加重对地方政府监管不力的问责,却能降低集体进行集体建设用地隐性流转的概率。鉴于此,中央政府应加强对地方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监管,由地方政府主导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采取分类处置集体建设用地隐性流转、完善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等措施,以解决集体建设用地隐性流转问题。  相似文献   

4.
通过构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利益两方政府与农户的博弈模型,考虑预期收益倾向对政府策略和农户行为的影响,分析农户在流转与征收过程中的行为选择及政府在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的策略选择,推导政府执法行为和宏观决策选择及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发展方向。研究表明:农户的行为建立在自身收益最大化基础上,保证农户合法流转土地的途径就是保障农户的收益,因此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亟待规范,为达到政府与农户的利益均衡,改革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5.
国内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研究主要侧重于产权、法律、制度、意识形态等方面,有关农村土地市场发育对土地资源配置的作用、对城乡空间布局的影响多为理性判断和现象描述,实证研究相对较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引发的城乡空间演变的解释性研究和评价性研究、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的角色和作用、农民分层和社会空间重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优化等应成为今后研究的重要主题。  相似文献   

6.
分析了宅基地流转中政府与农户、村集体及用地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运用博弈模型研究了政府在宅基地流转中的角色定位。研究结果表明由于各个利益方目标函数不一致,因此地方政府在宅基地的流转规划中应尽量顾及到农户、村集体和用地企业的利益,从而使宅基地流转可以有效进行下去,并提出政府应通过制定合理的税收制度、发挥监管作用及搭建流转平台等形式来参与流转。  相似文献   

7.
对土地互换制度如何影响土地流转的回答是构建适度规模经营与小农户并行路径、优化小农内生发展的基础。研究利用山东省和安徽省调研得到的232个村庄数据和826份农户数据,采用Tobit和SNP模型分析了土地互换制度对土地流转的影响,利用逆概率加权IPW模型对选择性偏差进行控制,以尝试对土地互换制度与土地流转间的关系进行回答。研究发现:土地互换制度抑制了农户转出土地,增加了农户流入农地的需求;相较于规模户,土地互换对扩大小农户经营地面积有更强的促进作用,推动小农户内生发展。在村庄层面上,土地互换制度促进了村庄的土地流转,并且村庄的平均土地流转费用增加。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农户与村集体“收入双增”、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可以将土地互换制度作为突破口。  相似文献   

8.
农村土地流转中基层权力主体的作用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中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后,有些村没有集体经济组织,需要由村民委员会来行使与土地相关的经济职能。土地事实上是乡村干部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一种非市场资源。在明确农地所有权、稳定农地承包权的基础上,放活土地经营权,强调对农户农地流转过程的规范和监督。在基层权力主体中,充分发挥与农户联系最为紧密的村民委员会的基础性作用,并努力实现村民委员会协调其他多元主体作用的发挥,共同规范农户农地流转行为,保护农户农地流转权益。  相似文献   

9.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活动中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原则,具体包括:土地集体所有权不变和经营权流转形式多样相结合原则,意思自治与物权限定相结合原则,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原则,提高效率、促进生产与保障安全、维护秩序相统一原则。  相似文献   

10.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经历了由诱致性变迁向强制性变迁的转变。早期流转制度的发展与乡镇企业发展相协调,因村集体响应获利机会导致了流转制度的诱致性变迁,但其存在内部规则难以外化、制度滞后及制度供应不足等问题,危害了国家经济安全和农民权益。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单一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已无法满足土地制度改革的需要,政府主导的流转制度强制性变迁作用日益凸显。影响流转制度强制性变迁的因素主要有政府利益偏好、土地要素价格扭曲、充分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土地供求矛盾等。  相似文献   

11.
政府主导型土地流转是指利用政府行政力量为主的土地流转模式。农户自身对市场化土地流转认知薄弱,深厚的念土情结,使得农户自发推动土地流转难以实现,从而,政府主导的土地流转具有现实意义。流转过程中村两委对农村、农地、农户较为熟悉,对国家农村政策和农地流转政策较一般农户也较为了解,在政府主导的农地过程中"村两委"是连接转入方和转出方的纽带,应发挥积极作用。农地流转必须以农户的利益为根本,以增加农户收入为目标,切实解决农户失地后的再就业为基点,实现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增收。  相似文献   

12.
细碎土地的规模化流转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但是细碎土地的规模化流转不仅是交易过程,而且是组织过程。只有处理好组织问题,才能保障细碎土地的规模化流转。针对细碎土地规模化流转的组织困境,从组织技术角度探讨细碎土地规模化流转更具有现实意义。“零存整取”和集体协商是两种关键的组织技术:“零存整取”主要解决细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组织化问题,通过中介组织将细碎土地改造成规模土地并进行差异化流转;集体协商主要解决相关主体的组织化问题,重点是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从而推动“零存整取”方案的实现。村社组织的组织体系、社区关系和制度存量为组织技术的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因此,应更加注重村社组织在细碎土地利用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采取半结构式访谈法对江津区2个镇开展了农村土地流转实地调研。调研发现:江津区土地流转呈现速度逐步加快,形式主要以租赁和转包为主的特点。政府主要采取培育市场主体、扶持特色产业、组建农业担保公司、建设现代农业园区、规范流转程序及合同文本、实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置换方案、设立土地交易所等方式和手段支持土地流转。江津区土地流转主要有以下三个模式:引进多个业主发展特色农产品推动土地流转,依托公司建立农业产业园实现农地流转和宅基地置换,依托政府项目实施土地整理置换农村宅基地。江津区土地流转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最长期限有待作出规定,无地农民问题有待解决,农户规模小且分散不利于土地规模化流转,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设置有待完善等问题。  相似文献   

14.
为了进一步研究集体土地流转问题,采用系统理论方法,在地域分异和土地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用途的不同,设计集体土地流转总系统,建立其四种子系统:即集体土地向国有土地流转子系统、集体农用地流转子系统、集体农用地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子系统、集体建设用地之间流转子系统,并对农用地内部流转子系统进行典型研究。  相似文献   

15.
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劳动力被释放出来,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农村土地耕种形成一种全新自发的土地流转模式,这种模式催生出一批新中农,即以耕种从亲朋好友间低价流转土地为生的留村农民。在村中青年夫妇以劳动力最大限度为界,通过经营适度规模的土地获得体面的村庄生活。这部分土地以低价且短期流转给留村农民,也保护了外出务工村民的利益。在农村人口大量流出的背景下,新中农变成村庄的中坚力量,成为村庄治理中的主体。然而,以政府主导、为吸引资本下乡所进行的土地流转正在摧毁新中农,它让新中农无地可种,让外出务工村民长期处于失地状态。这样不仅损害了无法外出务工的中青年农民夫妇的利益,也损害了外出务工村民的利益。鉴于此,政府应致力于改善农业耕种条件,培育出在村新中农,守住耕地,保护好进城失败农民的最后退路。  相似文献   

16.
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地有序、积极流转是关键,农民权益保护是底线。农村的发展有赖于农地,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集体农地所有权人的代表--村委会应当认清自身角色,要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有意识地组织、推动农地流转,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实现农地效益。  相似文献   

17.
针对农户解决不好、政府或集体也解决不了的"土地配置悖论",中央政府提出加强土地流转一般规律的研究。为了研究土地流转的一般规律,基于农户收入禀赋的一般特征,可把农民家庭归纳为"五类农户"。研究认为,农地流转的雁阵形态、驼峰分布、梯队演进、极化趋势与渐进流转特征体现了农户对家庭资源配置的占优匹配,因而是符合我国农业发展国情的,最受农民欢迎的流转模式。因此,在未来20年或更长时间,农户主导型流转模式将长期处于主流地位。任何违背国情的流转政策,不仅会造成"三农"问题的恶化,而且会诱发深层次社会危机。  相似文献   

18.
在中央"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的要求下,通过整理、置换、征收等宅基地流转方式已经成为地方政府获得新增城市土地或建设用地指标的主要方式。学术界对以地方政府为主要推动者的宅基地流转进行了深入研究。关于宅基地流转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宅基地管理、使用、流通中存在的问题,农户宅基地流转、退出意愿,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农户的福利变化以及政策建议等方面。  相似文献   

19.
以政府角色理论的演变为切入点,结合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政府角色定位存在的缺位和越位问题,提出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地方政府应承担制度的提供者、市场秩序维护者、公共服务的供给者、农户利益的保护者等角色。  相似文献   

20.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人口的频繁流动,农村土地流转的步伐加快,这为扩大农地经营规模,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的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许多违背中央精神和侵犯农民权益的现象,农民并没有成为土地流转的主体;乡政府和村集体的暗箱操作等行为使得农民不能从土地流转中获益。保障农民的土地流转权是关系农业发展、农村稳定的大事。因此,在对地方政府,国家监管机关和农民自身的行为进行博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措施,确定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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