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村民自治的宪政之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村民自治建立与发展的过程体现了乡土社会中国家与社会的逐步分离,村民自治是一种区别于主权自治和地方自治的乡村基层社会性自治,具有社会自治的宪政特性。村民的自治不是由外界授予的而是村民在法治之下的固有权利。在我国应当提升基层群众自治的宪法地位,使其真正成为我国自治制度的重要内容。在宪法中明确村民自治权的基本权利性质和村民自治权的行使主体,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关于村民自治的宪法性法律——《村民自治法》或《基层自治法》。  相似文献   

2.
我国的村民自治制度既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又是宪政制度的创新与民主政治的进步。村民自治是法治之下的由村民组成的“村共同体”之治,强调村民自治主体的宏观性、概括性与相对性。,村民自治的主体是集体行使自治权的全体村民,村民自治的性质是具有特定内涵的“基层自治”。基层自治的特殊性是自治主体在法律不禁止的情况下充分实现自己的权利,是在国家权力之外法律之下的权利自治。村民自治既不同于国家主权之下的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也不同于同一社会制度下国家权力有限让渡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相似文献   

3.
村民自治权法律关系是法律所确认和规范的,基于村民自治实践而发生的,自治主体之间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笔者试图通过对村民自治权内在法律关系的分析,探寻村民自治过程中存在主体、客体和内容等内在要素,使其权利与义务的设置更加合理.  相似文献   

4.
不同的法院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名单纠纷案件存在受理与不予受理两种做法,但根据我国现行的制定法,法院不存在受理此类案件的依据。村民自治阻断司法救济有其历史原因和意义。立法机关未将村民委员会选举权纳入司法救济可能出于保护村民自治权的考虑,但村民自治权是法律赋予的,有其自治边界。由于当前农村社会已经发生巨大变革,加上基层政府的不当干预,村委会的角色功能发生错位。司法介入村民自治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司法介入村民自治并不会侵蚀村民的自治权。通过对政治权利内涵的拓展和村民自治边界的明晰化,司法介入存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5.
实行村民自治是公共权力演变内在逻辑的体现和要求,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应农村改革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选择,这使得村民自治既具有规律性,又具有现实性。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党的领导权、基层政府的行政权各自与自治权之间的关系以及村庄内部自治权的实际运行等方面的问题,村民自治难以有效有序地实现。因此,处理好党的领导权、行政权与自治权的关系和规范村庄内部自治权的具体运行是促进村民自治有效有序实现的主要路径。  相似文献   

6.
从美国早期的乡镇自治看我国村民自治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民自治制度对于推动我国的政治现代化具有根基性的作用.同美国早期的乡镇自治比较发现,我国的乡村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村民自治受到基层政权的行政控制,法律不健全及农民的自治权缺乏法律的保障.这些问题将影响我国的政治稳定和公民社会的形成.解决这些问题的核心思路是:彻底厘清基层政府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逐渐用司法手段取代行政手段实现对农村的控制,建立完备的关于村民自治的法律体系;加强对基层政府和农村的教育工作.增强政府工作人员和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  相似文献   

7.
村民自治属于社会自治的范畴,因而不是国家活动。据此,建议《宪法》在“总纲”中明确社会自治的地位,在“公民基本权利”中赋予公民自治权,并删除《宪法》第111条关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规定,从而合理界定村民自治的宪法地位。以《宪法》为依据,以村民自治权为逻辑起点,制定《村民自治法》,建立多元的自治模式,从而建立完备的村民自治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8.
从制度层面来说,居民自治是通过宪法、法律所确认的居民委员会的居民依法办理自己事情的自由的法律制度,并以此确认了居民自治权;从行为层面来说,居民自治是居民委员会法定范围内的居民民主行使居民自治权的活动。从法哲学的视角来看,居民自治是社会和国家适度分离与互动的体现,是基层自治权直接行使与间接行使的结合。居民自治高举着民主和法治两面大旗。  相似文献   

9.
国家与市民社会的“良性结构性互动说”为村民自治改革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方向。在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视野下,村民自治改革不仅在现实层面上推动了国家与社会的分离,而且也实现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制度化重构。但村民自治改革作为一种内生的政治发展过程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因此,要推行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多元化社会自治,建构市民社会的广泛社会基础;同时对以村民自治权为基础的社会自治权与国家公权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分,并为社会自治权提供侵权法律救济,从而在组织形态和权力形态上实现社会与国家的良性结构性互动。  相似文献   

10.
实行村民自治是中国农民建设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村民选举权利是宪法规定的村民自治权的一种.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我国于1998年正式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该法对村级选举做出了规定,从法律上保证了村民自治机制的实现.但是,该法本身在贯彻实施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民自治的实现.本文试从这一角度出发,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缺陷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措施,以期促进我国农村村民自治机制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实行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实行村民自治必然受到国家宏观立法、市县及乡镇基层政权的行政执法及农村区域内的法制小环境等法律环境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着力改革实施村民自治法律环境问题,对推进我国农村村民自治有着实质性的影响.  相似文献   

12.
村民自治作为农村村民依法自主地管理本村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基层民主制度,在我国农村法制建设中处在一个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我国已基本上形成了一个以宪法为基础,以村民委员组织法为核心,以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文件为补充的较为完善的村民自治的法律体系。但在法律体系结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内容、形式等方面,还是存在缺陷和不足的,影响了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修订、规范和完善村民自治的法律制度,保障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3.
对村民自治权力进行必要的监督与制约,是保证村民自治权力运行不偏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庄公共利益轨道的基本途径。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条文规定较为模糊,该制度的实际运行效果与文本设计有所偏离。应当以村民自治内涵为基础,以权力划分与制衡为思路,构建"村权三分、支部监督、村财共审、规范公开"的村民自治权力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14.
我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既是史无前例的,但目前又是浅层次的,离"自治"的目标还较远.要提高"村治"水平,吸引广大村民的积极参与至关重要,否则,"村治"便是无本之木,无水之源.而提高村民的政治热情需解决三个问题一、发展乡村集体经济,为村民自治创造物质条件;二、培养村民的民主意识、增强自治能力;三、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塑造村民自治的适格主体.  相似文献   

15.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想的意图的力量来源是村民自治与科学发展观的和谐统一,乡镇的民主化建设是理想的意图之所以成为理想的力量的政治保证。甘肃村民自治现实结构的主要特征可概括为三个方面的外部结构特征和三个方面的内部结构特征,其在新农村建设与乡镇民主建设中走向了全新的发展时期。  相似文献   

16.
制约村民自治发展的传统政治文化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村民自治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制度、经济等各方面的制约,但是传统政治文化作为一个潜在因素对村民自治的制约还没有为人们所深入分析。本文从政治文化的角度入手,就传统政治文化对村民自治的制约进行了剖析,指出传统政治文化对农村民主政治的影响虽然是一个不断减弱的过程,但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相似文献   

17.
“委托-代理”理论视角下的村民自治权力关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以"委托-代理"理论的视角来审视村民自治权力关系时,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村民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问题能够得到较好的阐释:集合意义上的村民作为宪政体制与村民自治制度设计下的当然权力主体,因自身的知识水平、民主意识、信息能力、组织能力等方面的缺陷,将乡村自治的权力委托给村民委员会行使。集合意义上的村民是委托人,组织形态上的村民委员会是代理人。两者之间的关系形同制度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关系。村民委员会受托对村庄的公共事务进行决策与管理。  相似文献   

18.
论民族地区现代乡村法治秩序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论述了乡村法治秩序构建的内涵、民族地区构建乡村法治秩序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分析了民族地区乡村民主建设及村民自治制度化建设的现状、问题和原因,提出了加强村民自治制度化建设的建议。作者认为,乡村法治秩序能否真正形成的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即创造性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完善。在民族地区,当前的关键是加强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建设。  相似文献   

19.
从业主、业主自治基本理论出发,确定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委托关系;从业主自治的法理基础来说,业主自治是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权为基础的,所以笔者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为基础,对业主自治存在的法理基础进行分析,总结业主自治的几个基本原则,即效率原则、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和约束力原则,为业主自治的具体操作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