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英美法系的著作权法以洛克的"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将著作权归结为单纯的财产权.大陆法系的著作权法则以黑格尔为代表的"人格价值论"为基础,将著作权区分为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两部分.著作财产权的功能具有单一性,即保护作者的财产利益;而著作人身权的功能则具有双重性,存在着一个如何使作者利益和读者利益平衡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朱熹 《社会科学论坛》2004,27(22):115-117
著作人身权又称为精神权利,有的国家称为人格权.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了著作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传统观点认为著作人身权不能转让,可是随着网络的兴起、作品内涵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以及为了更好的保证著作财产权的实施,在不影响著作人身权行使的同时,是否可以建立相应的著作人身权合理转让制度,以便权利人对著作权整体的行使更加充分,笔者认为是可以的,下面笔者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下探讨.  相似文献   

3.
余俊 《兰州学刊》2007,(7):100-103,99
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明文规定:著作权的内容主要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两大部分.根据著作财产权的支配效力,又可以将其划分为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三大权能.但使用权又不仅仅是一种单一的权能,而是涵盖众多子类的一个权能集合.这些权能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门别类,使之逻辑缜密、结构合理,共同构筑著作财产使用权的严密整体.  相似文献   

4.
赋予作者以著作人身权,并非因为作品体现了作者的人格,而是对作者人格利益的保护,著作人身权本质上为人格权。著作人身权并不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知识产权是纯粹的财产权利,在著作权中对著作人身权予以保护,是一种为保护作者利益的法律技术上的选择。  相似文献   

5.
论著作权的起源、演变与发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详尽论述了著作权的起源、发展及其演变 ,认为著作权法在作者死亡之后仍保护其著作人身权 ,实为保护作者的亲属及公序良俗 ;至于法律在作品进入公有领域后仍保护作者的署名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则是为了维护民族文化的统一性及其完整性  相似文献   

6.
长期以来,人们认为:著作人身权不能转让、不能与作者相分离。本文从我国当前发展的实践需要出发,探讨了著作人身权合理流转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并就这一问题提出了允许合理流转、制止不合理流转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7.
论著作人身权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者通过创作作品而产生的精神上的满足感,即为法律赋予作者著作人身权之现实源泉.保护法律赋予作者著作人身权的目的在于保护作者的学术声誉或者其他声誉,这二者是一种精神感受,即精神利益,因此著作人身权的实质应为精神权利.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将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不能全面概括所有著作权权能的性质归属.复制等权利不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不属于著作财产权,而属于著作利用权.著作利用权自身所具有的特殊属性,使其能够也应当被列为一种独立的著作权.在整合著作权分类制度时,应当采用四分法,即将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著作利用权、著作财产权、其他著作权,并分别明确各种权利的权能构成.  相似文献   

9.
我国《著作权法》属于版权法体系影响下的作者权法体系。民法典形式理性对于克服《著作权法》修订中的实用主义倾向,具有积极作用。现行《著作权法》存在诸多与民事基本法的规范冲突及自身逻辑结构失衡问题。民法典形式理性对比可以起到矫正作用。国家版权局出台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法草案,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形式理性的要求,但仍有改进之处。  相似文献   

10.
给著作人身权定性,一方面要考虑民法中人身权的理论,另一方面还要考虑知识产权的无形性特征,不能忽视著作人身权所特有的性质。为著作人身权定性,主要是从这两个方面综合考量,对著作人身权的性质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从著作权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内容出发,分析了二者难分彼此的依存关系,得出了著作权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元的结论,并结合外国立法例,剖析了采“一元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以此为依据,对我国目前《著作权法》关于著作权的两权能的关系的规定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12.
著作人身权的制度设计涉及到多重主体的利益关系,而不仅仅只是一项保护著作权人利益的制度.作者自愿转让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不会损害作者、受让者和读者(公共利益)中任何一方的利益.在现行学术评价体制下,作者转让署名权从经验的层面看应当视为一种玷污了学术纯洁性的不正常的社会现象,理应予以纠正;但从因果关系的角度分析,造成这一社会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并非著作权法没有规范这一问题,而是现行学术评价体制所导致的结果.  相似文献   

13.
就民法所调整的人身部分而言,主要有两种学说:一是“人格权法体系”,二是“人身权法体系”。2002年的《民法(草案)》第四编将“人格权法”独立成编,该学说目前处于通说地位,但存在局限性。如何协调人身权法、人格权法与我国现行的“人身关系法模式”之间的关系是涉及到未来中国民法典采取何种立法模式的根本问题,在编纂民法典的今天,需要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基于我国的历史传统,结合我国民事立法、司法实践以及时代发展对民法提出的新要求,应当坚持“人身关系法模式”,该模式涵盖“人身权法独立成编”或者“人格权法独立成编”在内,并克服两者之不足,是其更新发展。  相似文献   

14.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 ,对人身权的保护提出了许多新的挑战。网上人身权的保护首先就是网上人身侵权的确认问题。网上人身侵权与传统人身侵权存在许多不同 ,在保护范围、权利主体和责任主体的认定、过错认定、损害后果、证据适用上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应当建立网上侵权的相关规则 ,以规范网上活动 ,更好的保护网络时代的人身权  相似文献   

15.
我国立法关于发表权概念的规定模糊,需要清晰地界定;著作人身权是发表权的根本属性;发表权具有如下特征:具有一次穷竭性、区别其它著作人身权的显著性、与著作财产权关系的密切性。  相似文献   

16.
《江西社会科学》2013,(12):172-176
基于黑格尔"作品即人格的反映"的理论进而认为署名权乃人身权,是对黑格尔人格———财产关系理论的狭隘认知。署名权不可能属于人格权,作品与作者之间也不存在身份权赖以存在的人身关系,所以署名权不属于人身权,而应该纳入财产权体系。署名权的转让并非意味着作者身份的转让,受让者在署名权转让中只能获取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而并非表明受让者身份的权利。作者身份可以在版权登记中获得最强有力的确认和保护,所以署名权转让不会侵害到转让者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现实中的论文买卖现象并非因为署名权转让所导致,而是现行学术评价体制的不健全以及科研工作者科研道德丧失的产物。  相似文献   

17.
在修改与完善现行著作权法的研讨中,是否保留《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保留《条例》不仅有助于完善著作法体系,而且有利于对软件作品的保护。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建议保留《条例》。  相似文献   

18.
<正> 我们最早的关于几何学及力学和光学方面的物理学著作是《墨经》,这是《墨子》书中的重要部分。作者是战国时期墨子后学。 我国最早的医学著作是《扁鹊内经》,成书于公元前四世纪,作者扁鹊,姓秦名越人。此书已佚,现存《难经》一书,是后人托名秦越人的著作。 我国最早的一部科学价值很高的地理著作是《禹贡》,《尚书》中的一篇,假托为夏禹治水后的作品。近人认为约成书于公元前三世纪。 我国第一部用“地理”命名的地学著作,是《汉书·地理志》,作于公元一世纪,作者是班固(公元32——92年)。 我国第一部系统地描述全天星官的著作是《史记》中的《天官书》,成书于公元前二世纪,作者是西汉的司马迁。  相似文献   

19.
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数字时代,中国著作权法在实施数年后开始显露其对作品网上传播领域著作权益保护的不足.国际社会在运用法律手段设置、调整和完善该类权利及其运行方面进行的有效探索可供借鉴.2001年《著作权法》增设了一项与传统著作权并列且独立的权利,即信息网络传播权,开始了中国保护作品网上传播权利的立法工作.2006年《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实施使该权利的规制趋于体系化,但仍不足以解决网络环境下的诸多著作权纠纷问题,因此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中应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我国《著作权法》自1991年6月1日实施以来,对于保护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利,对于促进社会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等已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通过近10年的实践,也暴露出著作权法所存在的立法缺陷和漏洞。完善著作权法已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并被列入正式的立法日程中。正值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讨论和征求意见之际①,本文拟针对著作权法关于侵犯著作权行为形态及其民事责任规定的欠缺和不足进行检讨,力图在探索完善著作权法立法和保护制度的思路和方案上提出一点一滴的有益设想。一、侵犯著作权行为形态的法律意义我国《著作权法》第45条、第…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