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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是在对法学教育模式僵化、单一导致法科学生实践能力不足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形成的,其目标意在加强对法科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作为国家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对当前的法学教育模式产生了深远影响,其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之间具有内核上的一致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司法考试制度应分别通过不同层次的培养模式以及考试内容、方式等的改良,以法律思维的培养为基础进行有效融合。  相似文献   

2.
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存在一种紧密的关联性,法律教育的发展方向之一是职业教育,法学教育培养目标之一是有职业倾向的基础型法律人才。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司法考试,是法学毕业生迈向法律职业的第一道门槛。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在考试的形式、科目、内容以及通过率等方面,都会对本科教学中的民事诉讼法教学产生影响并提出挑战。  相似文献   

3.
论统一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之间存在一种多层面相互作用的关系,二者既具有紧张冲突的一面,也具有协调一致的一面.社会需求与教育的职责要求我们建构"法学教育一司法考试一法律职业[1]三方互动的新型关系,充分发挥其互动的一面,以此推动法律职业的规范化发展.  相似文献   

4.
张蹇 《兰州学刊》2012,(4):187-192
彭宇案、许云鹤案等案件的主审法官都是受过正规法学教育,通过了司法考试,然而其作出的判决不但没有定纷止争,反而广受公众的诟病,甚至引发公众对司法裁判公平公正性的质疑,这不能不促使人们反思我国的法学教育,以及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影响。本质而言,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并不冲突,但急功近利的心态使得有些法学院沦为司法考试的考前培训班,培养出来一些"法匠"——只知道通过司法考试,然后机械适用法条,却不具备法律人所应该有的人文关怀、公平正义等法律素养。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有其各自的目标和手段,只有当其各司其职,才能少生产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法匠"。  相似文献   

5.
我国实行统一司法考试必将对司法公正和法学教育产生深远的影响。我们应努力构筑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关系。随着司法考试的推行 ,为了满足提高法律职业素养的需要 ,法学教育应致力于培养具有人文素质、法律专业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的优秀法律人才  相似文献   

6.
关于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问题的法理学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贺然 《兰州学刊》2008,(7):200-202
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使中国的法律职业开始走上了统一、规范和专业化的发展道路,同时也对中国的法学教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国家实行统一司法考试的条件下,中国的法学教育从理念、方法、目标、层次等方面都要作相应的改变和调整。但是必须看到,中国目前还不是一个法治国家,中国特殊的法治环境决定了中国的法学教育必须要独立于司法考试,不能蜕变为法律职业培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统一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的关系,使两者相互促进,在矛盾中达到和谐。  相似文献   

7.
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实现自我管理与发挥法治功能的途径和保证.高校法学教育应当承担起传授法律知识和培养法律职业道德的双重责任.当前,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存在着学科地位不明确、课程流于形式、教材匮乏、师资薄弱、教学方法简单以及考核重视不足等问题.为此,高校法学教育应有针对性地采取提高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学科地位、加大教材研发力度、更新教学方法以及增加司法考试分值等改进措施.  相似文献   

8.
法律人职业素养是法律人职业应具备的综合素质。法学教育的根本目标在于培养学生法律职业素养,成为优秀的法律人。现有法学教育在法律技能培训、法律思维培养及司法伦理教育等方面存在严重缺失,需要在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等方面进行相应变革,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  相似文献   

9.
试论法律人才的培养与法学教学方法的革新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在加入世贸组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与统一司法考试机制的建立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背景下,检讨并反思我国现行法学教育理念、目标、法学教学方法中存在的问题,认为法学教育应定位为法律职业教育,培养法律人才的法律知识、法律技能与法律职业伦理;为培养职业法律人才,法学教学方法的采用应认真对待“讲授式教学法”(LectureMethod)、案例教学法”(CaseMethod)“本土化”、推广“诊所式法学教育”(ClinicalLegalEducation)。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法学教育呈现繁荣表象的背后,法学教育的现实功能却愈发难以显现,突出表现为法科学生对法律课堂的兴趣日趋减弱;法律职业部门对法学"教育产品"的认可度不高,需求量不大等。造成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缺乏良性互动的机制。为此,基于"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应当通过强化法学教育的职业导向、建立法学教师和法律职业者良性互动机制等路径,逐步完善法学教育模式,以适应社会对高质量法律人才的现实需求。  相似文献   

11.
司法考试制度的改革给大学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同时二者也存在较大的差别。因此,如何处理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以及如何改进法学教育做到二者相辅相成,成为法学教育界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通过更新法学教育理念,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改革课堂教学方法等来改进和完善大学法学教育,实现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紧密结合,促进二者共同发展。  相似文献   

12.
我国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存在比较严重的同质化问题,难以满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对法律人才的多样性需求。理工科高校具有理工科专业资源优势,其法学人才培养的基本定位应当是通晓法律和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理工科高校应该在尊重法学教育规律的前提下,在法学与学校优势理工学科的结合点和交汇点上确定法学专业的发展方向。课程设置应该体现法学与优势学科的融合,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坚持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应当丰富和创新教学方法,借鉴理工科实验室教学经验,创新法学实验教学模式,关注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重庆邮电大学依托学校信息学科优势,法学人才培养凸显信息法学特色,在探索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当然,理工科高校特色法学教育还存在如何在有限的大学四年中予以合理安排与协调人文、社科、理工等各类课程,以及当前师资大多数缺乏复合型学科背景等亟待解决的难题。  相似文献   

13.
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以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学者为主体的法律职业群体,以共同的教育背景、职业培训方法和职业准入资格为前提,以知识共同体为基础,以统一的评价机制为保障,在统一的解释标准下,通过对话和交流,形成同质一体的观念上的自主体.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法治的孕育和发展中起到主体性作用,科学地阐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特性,充分关注法律职业的培育,对我国法治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价值.  相似文献   

14.
李冬 《理论界》2015,(2):168-17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及法学教育都正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为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契合,就需要在强化传统法学教学效果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学实践教学在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从而培养出符合"法治中国"要求的创新型法律人才。本文试从"法治中国"建设与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的关联性出发,深入探讨了法学实践教学在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最后对刑事法律实务教学模式进行了有益探索。  相似文献   

15.
王月 《南方论刊》2011,(3):85-86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的科学.在我国法律的研习主要是通过法学本科教育来实现.为了适应司法考试和提高学生就业后的实践技能,我国提出了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的目标.传统的法学教育在这一点上显得力不从心,而诊所教育却能很好的为实现这一目标服务.本文主要对诊所教育在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方面的作用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6.
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衔接的对策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邓喜莲 《南方论刊》2010,(3):82-84,78
法学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占据重要地位,它肩负着传承法律知识、法律技能和法律精神的重任,也肩负为国家培养治国人才的历史使命。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很长一段时期处于脱节的状态,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内在联系被人为的阻隔起来,因此,推动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结合,是当今法学教育界应认真思考并予及时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7.
STS教育模式对法学本科实践教育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廖丹  钟华 《云梦学刊》2004,25(4):99-101
随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应考资格的提高,法学本科教育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体系的最前沿阵地。从纯粹的理论教学转向实践性教学,已成为法学本科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而采用何种教育模式才能满足社会对实践性法律人才的需求,是我们法学本科教育工作者教学的重点。STS教学模式从西方传入,提倡教学与科学、技术、社会三者结合,这正符合法学本科实践教育的最终目的。  相似文献   

18.
法律实用能力是法学理论素养、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操作技能的有机融合和统一。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是法学教育的核心目标之一。我国法学教育的主要缺陷在于过分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和职业操作技能的训练,却严重忽视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因此有必要通过确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合理设置课程体系、精心设计和安排教学内容、创新考试方式和内容等方法促进法科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相似文献   

19.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正在通过创新培养机制、强化法律实践教学和优化法学师资队伍等方式推动和深化中国法学教育模式的整体转向与深刻转型。具体体现为:法学教育的国际化;关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培育机制的重构和更加关注方法论的学习与传授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必将对中国今后的法学教育模式变革产生深远影响,并最终推动中国法学教育模式和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特色化和本土化。  相似文献   

20.
全球化的新形势对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我国的部门法学教育和法律实践教学在全球化进程中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缺乏全球化视野的部门法教育、全球化的法律实践教育有待加强、全球化法学教育的交叉学科发展仍显不足。新加坡法学教育在全球化发展上具有一定的经验,以NUS法学院的课程设置全球化、法学教师全球化、法律实践教育全球化经验为代表,其将全球化理念融入部门法教育中,基于比较法的视角聚焦全球性法律前沿问题,并将全球性法律实践性问题与学科竞赛相结合,培养学生解决国际法律问题的能力。我国可以借鉴这些经验,在课程设置、法律实践、学科竞赛、国际交流方面进行创新发展,以提升国内部门法教育的全球化水平、推进法律实践教育的全球化发展、促进法学教育国际交流项目的多样化,为服务国家扩大开放和“一带一路”倡议培养高素质的全球化法律人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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